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抽成這檔事─袁美雲的戀愛與義務


抽成這檔事─袁美雲的戀愛與義務

「如果我們賺了100元的話,我拿20,已經覺得夠多了。」陳漢典自稱節目效果的擦槍走火,其實也是脫離偉忠幫的獨立宣言,師徒情即使未斷也已淡。藝人與經紀公司因「抽成」歧見鬧上檯面的消息時有所聞,輕則不出惡言、約滿走人;重則鬧上法庭、玉石俱焚,總之牽扯到錢,再單純也不單純。坦白說,公司雖有知遇之恩,但藝人也該勞有所得,抽成本是雙方合意訂定,只是當酬勞由千元升至千萬,一切就無法像初出道時那般忍氣吞聲。
看似「你情我願」、實際「不甘不願」的抽成怨懟並非今日才有,1930年代的上海影壇紅星袁美雲(1917~1999)就因「想婚」而與培植自己多年的「養父」關係緊繃,經過數度協商,最終用錢買斷彼此師徒情誼。這場融合愛情、親情、恩情的勁爆明星實境秀,霎時成為觀眾矚目焦點,遣詞用字較今日更直接、刊登內容較現代更奔放的《電聲》,當然不會置身事外,不僅密切更新事件發展,甚至全篇刊出生母侯王氏與養父袁樹德訂定的契約原文,一紙道破袁美雲身不由己的「生利品」(即搖錢樹)命運。
 
袁美雲本名侯桂鳳,9歲時父親過世,母親在家貧的無以為繼下將她以500元抵押給袁樹德學戲,為期8年、至18歲時期滿。不滿2年,袁美雲已在平劇圈嶄露頭角,儘管名氣大開,但由於押期未滿,收入必須全數交給養父,即便後來與生母同住,也只能領到一半月薪。投身影圈,精靈又有英氣的袁美雲很快躍升一線女星,袁樹德眼看即將日進斗金,怎料養女卻和同是演員的王引(1901~1988)陷入熱戀。「押對寶」的他不願花費心力培養的女兒嫁做人婦,以「押期未滿」(距離到期還有1、2年)為由,堅決反對兩人婚事,如此直白的攤牌,反而把自己推入殺雞取卵的窘境。
談判過程中,袁樹德強調「歷年各種教導衣食費用,開支甚鉅」,言下之意「袁美雲是我一手造就的」、「養女有養我的義務」,雙方達成「美雲自19歲起,22歲12月止,甲方(侯王氏與侯桂鳳)應得利益(包括隨時代發生之行業)與乙方(袁樹德)按比例分配的協議,堪稱8年栽培後的「報恩」。細讀逐條內容,基本不脫64分帳、21拆帳的範圍,較特別的是針對「袁美雲婚後」的分配:甲方在本約期內出嫁,本約應即停止,但出嫁後,仍操電影生涯,所有收入,仍照本約期滿為止;甲方出嫁時,如有聘金,應酌送若干與乙方,以資報答。如同報導標題,生母與養父「均分侯桂鳳(袁美雲)」,對比父執輩赤裸裸的抽成,男友不求回報的真情實愛更顯可貴。


除了養父的阻礙,小道消息也指袁美雲善於面相的祖母,認為王引剋妻(碰巧他的第一任陸麗霞因難產去世)且婚後不能長壽(三年內將面臨生死關),擔心外孫女不是自己成寡婦、就是外孫女婿成鰥夫。有趣的是,記者指袁美雲並非不信邪,而是認定此劫已經化解:「他妻已剋了,自己再不會發生危險了!」時間證明,兩人婚後相互扶持,是人生伴侶也是事業夥伴,婚前沸沸揚揚的談抽成、命理說,早已煙消雲散。

同步刊登:【戀上老電影…粟子的文字與蒐藏】抽成這檔事─袁美雲的戀愛與義務

相關文章:
1.精靈般的化身姑娘…袁美雲
2.化身姑娘…袁美雲、林翠
3.最美寶玉…袁美雲、林青霞
4.光環下的袁小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