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廣播】金馬前傳…試圖一網打盡的金鼎獎


金馬前傳…試圖一網打盡的金鼎獎
粟子

1949年,兩個對立的政黨壁壘分明於海峽兩岸,政治現實不只拆散無數家庭,也逼得許多人必須選邊站,無論是為理想、為信仰甚或為利益、為生存,沒有丁點模糊空間。「勢不兩立」的氣氛蔓延各界,也包括被視為第八藝術的電影,當時不分幕前幕後都得清楚表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回歸中國大陸效力或加入香港的左派電影公司;擁護「中華民國」的,前往寶島台灣發展或成為「港九電影從業人員自由工會」一員。一邊張開雙臂歡迎,一邊不留情面封殺,非A即B的選項影響生計深遠,相關人士莫不深思熟慮,精挑細選最合適自己的「祖國」。
明星編導傷透腦筋之餘,國共政權也鑑於影圈中人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不約而同加強力度爭取。播遷來台的國民政府,自知市場不比往日家大業大,為了吸引香港影人,研擬各類優惠補助辦法,不僅在匯款手續、關稅減免(如:影片稅目由「奢侈品」改為「必需品」等)、補貼匯差等給予便利,也對海內外的「國產國語片」發與獎助金。1959年7月中旬,行政院新聞局依循同年核定的「獎勵國語影片辦法」,公布審查委員評選的得獎名單,除實質的獎金獎品,亦有象徵榮譽的金鼎獎一座,可謂政府評比電影事業的濫觴。和接續的金馬獎不同,金鼎獎「一網打盡」的企圖十分明顯,雖少了獨樂樂的競爭與刺激,卻多了眾樂樂的一團和氣,可謂百分百圓滑世故的「中國式獎項」。


金鼎緣起
公家做事最講白紙黑字的「法源依據」,為使「獎勵」師出有名,新聞局即於1959年1月公布「民國四十七年度獎勵國語影片辦法」。政策延續始於1956年政府以獎助名義,發放港幣三十萬元作為補貼港產國語片結匯差額(藉此吸引香港片商傾向台灣)的法令,唯對象放寬至所有海內外國語片,性質亦由人皆有之的齊頭平等,改為蘊含鼓勵攝製優良國語影片的意涵,不再僅是匯兌補差而已。這項轉變,顯示相關單位「一魚二吃」的用心,為行之有年的補助增添提升影片品質的作用,達到一定程度良幣驅逐劣幣的效果。
申請資格方面,影片需滿足三項條件:一、內容配合國策,或具有深厚之倫理教育意義,或技藝精良水準高超;二、1956年3月1日至1958年12月31日期間內,經新聞局電影檢查處發給准演執照者;三、須國語發音,配有國語拷貝的其他地方影片視同國語片。負責承辦的電檢處,於1959年2月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限一個月,以香港「電懋」、「邵氏」、「新華」、「自由」為首的電影機構參與踴躍,計有120部劇情片、16部紀錄片報名。


評選標準
首次頒發的金鼎獎,分為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及個人技術獎兩個區塊,前者列出「特別獎」、「優等獎」及「普通獎」三個等級,分別獎勵五萬、三萬及兩萬台幣(紀錄片為兩萬、一萬);後者則劃分有「監製」、「演員」、「導演」、「編劇」四個部分,獎金一萬或五千不等。評審委員會由相關官員、專家學者共16人組成,影片依主題意識、攝影技術分別計分:凡主題意識配合國策或具有深厚倫理教育意義,總平均滿70分而攝製技術平均達50分者,或攝製技術平均滿80分,而主題意識平均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攝製技術之分項比率為:編劇30%、導演30%、演技20%、聲光畫面20%。從上述規範,可知「主觀」的主題意識較「相對客觀」的劇情演技來得更重要,且對技術的要求頗為籠統,洩露官方獎勵電影的司馬昭之心。


獎金失調
和現今熟悉的「獨得」不同,各獎項都有複數甚至多達二十餘部電影中選。最終有高達劇情片47部、紀錄片6部、製片演員編導共30人獲獎,可謂名符其實的「皆大歡喜」。
有趣的是,評審大開給獎之門的同時,預算有限且無法臨時更動的電影處,卻驚覺得獎數量遠超出原本設計,僧多粥少,只得趕緊補上備註,盡可能刪減開支。影片部分,若同一公司有數部影片同時達到給獎標準,超過的部數不給獎金(一間公司以一份為限),改頒獎品;個人部分,女明星大多片酬較豐(當時還是小朋友的蕭芳芳、張小燕豈不冤枉),因此只給獎牌,平日收入較少的男明星和導演、編劇等,則在獎牌以外另給獎金五千元,具代表性的資深影星王元龍、王引,獲得獎座和獎金一萬元。至於身為老闆的監製,在官員眼中也屬口袋飽飽,除了金鼎獎一座,獎金也和「應該賺得很多」的女星一樣泡湯!
基於前屆預算失調導致獎金厚此薄彼的憾事,1960年再公布「民國四十九年度獎勵國語影片辦法」時,文中特別註明:「劇情片特別獎三部,每部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每一廠商以得一部為限;優等獎五部,每部獎金新台幣四萬元;普通獎十二部,每部獎金新台幣兩萬元……」獲獎數量、影片必須分屬不同公司皆有所規範,避免前一年有的拿獎金、有的拿獎品、有的拿獎座的急就章現象(妙的是,女明星依舊只有金質獎徽一枚)。此外,針對當時外國片輸入台灣仍有限額的情況,政府也以「外片配額」作為獎勵標的,例如:獲劇情片特別獎的〈江山美人〉、〈玉女私情〉,出品兩片的公司「邵氏」和「電懋」得到六萬塊獎金外,另有外片配額三分之一部可供運用。


源自補助港商匯差的「獎勵國語影片辦法」,重點在於「鼓勵」而非「競賽」,重視「意識型態」多過「專業才能」,儘管每間公司多能分一杯羹,但人人都拿得到的獎,難免覺得不夠稀奇。1961年中,新接任的新聞局長沈劍虹,認為國內外片商視「精神榮譽」重於「一至六萬元的獎金」,進而產生「獎勵方式應該轉型」的想法,委請電檢處積極規劃,隔年付諸實踐,也就是至今在華語影壇佔有一席之地的金馬獎。


47年度獎勵國語影片部分得獎名單
劇情片
特別獎六部:苦兒流浪記(蕭芳芳、王引主演,卜萬蒼導演,國風出品,獎金五萬元)、長巷(陳燕燕、王引、葛蘭主演,卜萬蒼導演,亞洲出品,獎金五萬元)、四千金(林翠、葉楓主演,陶秦導演,電懋出品,獎金五萬元)、錦繡前程(王豪、鍾情主演,宗由導演,中影出品,獎金五萬元)、空中小姐(葛蘭、喬宏主演,易文導演,電懋出品,獎品)、龍翔鳳舞(李湄、張仲文、陳厚主演,陶秦導演,電懋出品,獎品)
劇情片優等獎十四部:貂蟬、青春兒女、曼谷之戀、三姊妹、愛與罪、零雁、關山行、歸來、夜盡天明、龍鳳姻緣、苦女尋親記、元元紅、秋孃、馬路小天使
劇情片普通獎二十七部:雪裏紅、鮮牡丹、紅娃、擦鞋童、百花公主、金蓮花、碧海同舟、美人魚、情場如戰場、阿美娜、馬車伕之戀、安琪兒、化身姑娘、風雨牛車水、沈常福馬戲團、長風萬里、甘蔗姑娘、山地姑娘等

個人技術
監製:戴安國、邵邨人、鍾啟文、童月娟
女星:林翠、葛蘭、李湄、林黛、李麗華、穆虹、鍾情、尤敏、王萊、消方骯、張小燕、張仲文、陳燕燕
男星:王元龍、王引、羅維、裡影、藍天虹、陳厚
導演:易文、宗由、卜萬蒼、陶秦、李翰祥
編劇:吳鐵翼、羅臻

參考資料:
1.本報訊,「國語影片獎勵名單公布」,《聯合報》第六版,1959年7月15日。
2.黃建業編,《跨世紀台灣電影實錄1898~2000(上冊1898~1964)》,台北文建會,民94,頁256、342、343、349、350、37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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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聽網址: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點選12/09,節目音檔將保留45天。
節目摘要:【華人影展面面觀】金馬前傳…金馬獎誕生前,台灣官方如何獎勵優良影片?
播放歌曲:獲47年度獎勵國語影片劇情片特別獎的〈苦兒流浪記〉插曲「媽媽好」(蕭芳芳演唱)

本文同時刊登於「戀上老電影…粟子的文字與蒐藏」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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