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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 星期三

為了戀愛拋棄義務,還是為了義務犧牲戀愛?情的掙扎:改編自華羅琛同名原著、由阮玲玉、金焰主演的電影〈戀愛與義務〉(1931)

20世紀初,波蘭裔女作家華羅琛(S. Horose)婚後定居中國,開始以中文創作。自1915年起,陸續出版《女博士》、《心文》、《他與她》等多部小說和散文集,其中尤以《戀愛與義務》(1924,商務印書館)影響最廣。據陳向陽在所著文章「用腳尖兒跳舞:早期用中國寫作的外國人」敘述,時任北大校長的蔡元培讀過初稿後「精神為之一振」,欣然允諾撰寫序文。《戀愛與義務》多次再版,皆瞬間售罄,為1920年代流傳最廣、最受歡迎的小說。
1931年,製作嚴謹的「聯華影業公司」將其改編為同名電影〈戀愛與義務〉,由卜萬蒼導演、朱石麟編劇,阮玲玉、金焰主演。在此之前,兩人首次合作的〈野草閒花〉(1930)賣座鼎盛,不僅使阮玲玉在「聯華」頭牌明星的地位難以撼動,亦捧紅健壯有朝氣的新青年金焰,爾後更成為首屈一指的「電影皇帝」。〈戀愛與義務〉動用「聯華」幕前幕後最佳組合,加上哀怨淒美的情節,成功延續〈野草閒花〉的票房成績。
不過,這並非小說第一次搬上銀幕。早在「聯華」版本公映的兩年前,另一家馳名上海的「明星影片公司」出品的〈爸爸愛媽媽〉(1929),與《戀愛與義務》九成相似,僅將人物姓名、故事內容稍作更動。影片由程步高導演、洪琛編劇,胡蝶、龔稼農主演,陣容同屬一時之選。回顧兩部作品,擔任主角的阮玲玉、胡蝶與金焰、龔稼農恰是1930年代影壇最火紅的男女演員,電影公司不約而同選上台柱明星擔綱演出,足見對原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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