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6日 星期四
【廣播】孿生姊妹的兩種人生…胡蝶作品〈姊妹花〉
孿生姊妹的兩種人生…胡蝶作品〈姊妹花〉
橫跨無聲有聲、黑白彩色時代的影后胡蝶,最為人熟知的電影,莫過於上映於1933年的黑白有聲片〈姊妹花〉。這部由「明星」主事者鄭正秋編劇執導的電影,在上海第一流的新光大戲院上映時,曾創下連映兩個月的紀錄,當時僅有〈漁光曲〉(1934)可與其匹敵。
當時因搶拍有聲片而陷入財務危機的「明星公司」,因〈姊妹花〉的賣座起死回生。繼之的續集〈再生花〉及以小鳳仙、蔡鍔故事改編的〈自由之花〉,都獲得大眾歡迎,成就鄭正秋「三花救明星」的佳話。
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節目於2007年4月19播出〈回顧1949年之前的明星「胡蝶」〉上集。胡蝶(1908~1989)是跨越三0至七0年代的電影皇后,她不僅演技精湛、廣受歡迎,更擁有敦厚樸時的個性,歷經多次生命周折,始終努力克服困境,銀幕內外的她都值得推崇。節目音檔將保留45天,歡迎各位朋友透過網路收聽。
收聽網址: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點選4/26
節目摘要:胡蝶、電影〈姊妹花〉、〈苦兒流浪記〉
播放歌曲:〈苦兒流浪記〉插曲、由蕭芳芳演唱的「媽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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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正秋嘔心之作
鄭正秋(1888~1935)是「明星」的創辦人,同時也是主要編劇與導演之一。鄭正秋所創作的劇本遵循他「戲劇,社會教育之實驗場」的主張,大多是揭露封建的婚姻、蓄婢及娼妓制度,對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婦女給予同情關注,例如:描寫女工生活的〈孤盲女〉(1925)、無辜女性被賣入火坑的〈上海一婦人〉(1925)等均是鄭氏作品。胡蝶於1928年進入「明星」後,對鄭正秋的印象是「待人非常誠懇、沒有架子」,他也因此得到「鄭老夫子」與「好好先生」的稱號,和另一位創辦人張石川愛罵人的火爆脾氣南轅北轍。
鄭正秋的身體很弱、經常咳血,又有很重的鴉片癮。即至拍攝〈姊妹花〉及〈再生花〉時,他的病況已十分危急,不僅時常暈眩昏睡,盈弱的身軀更禁不起風寒,時值悶熱夏季也不脫掉棉袍。儘管如此,他仍認真拍攝每一個鏡頭,一絲不苟的態度令所有工作人員敬佩不已。
乖小囡成姨太太
〈姊妹花〉改編自鄭正秋的三幕舞台劇《貴人與犯人》,藉由講述一對孿生姊妹的不同際遇,諷刺「老實人窮困、自私者發達」的病態社會。由胡蝶分飾性格、地位截然不同的姊妹,據胡蝶的說法,她在揣摩角色上發生一些困難:「過去我一向演的都是善良的負女,所以演大寶比較得心應手,演來也顯得真實自如,演二寶就比較難了,二寶的霸道、嬌奢淫逸的作風就不太合我的戲路。」的確,以胡蝶端正善良的形象,演出為所欲為、不近人情的姨太太角色,可說是非常大的挑戰。即便如此,公認是「明星公司」裡「乖小囡」的胡蝶,在合同的約束下,也只得乖乖接演。
為了凸顯電影中姊妹的差異,胡蝶下了許多功夫,不僅是衣著、動作的外在表現,包括談吐、表情都有顯著不同,特別是一場裝哭逼使督辦放棄娶新太太的戲,只見胡蝶背對著督辦啜泣,面對觀眾的臉卻露出詭計得逞的捉黠表情,與平日端莊賢熟的形象大相逕庭。儘管胡蝶的演技並不若阮玲玉那般備受推崇,但在三0年代能有此能力的演員,仍可謂鳳毛麟角。
兩個胡蝶
除了轉折的劇情,〈姊妹花〉還有一項吸引觀眾的噱頭,即分飾大寶、二寶的胡蝶出現在同一畫面的特效。這個令當時觀眾嘖嘖稱奇的場景,是攝影師董克毅的傑作。實際上,這位很受「明星」倚重的攝影師,在拍攝〈火燒紅蓮寺〉(1928)採用「接頂」技巧時就已展現才華。他先將畫有屋頂圖案的玻璃片放置在鏡頭前,接著再把屋頂與實際蓋好的寺廟景對齊,藉此解決無法搭建屋頂布景的問題。
拍攝〈姊妹花〉時,董克毅先蓋住底片部分,使其無法曝光,等拍好大寶(或二寶)的部分時,再將另一部份蓋住,改取二寶(或大寶)的鏡頭。雖然就現代的眼光來看,〈姊妹花〉僅是從中央一分為二,讓兩個胡蝶遙遙對戲,遠不及〈天生一對〉(1998)活潑多變,但早期電影從業人員土法煉鋼的創意,卻已為三0年代的中國影業留下非凡的一頁。
姊妹花
導演:鄭正秋
編劇:鄭正秋
攝影:董克毅
演員:胡蝶、宣景琳、鄭小秋、譚志遠、顧梅君、顧蘭君
出品:明星影片公司
首映時間:1933年
附註:改編自鄭正秋的三幕舞台劇《貴人與犯人》,為其後期代表作。〈姊妹花〉是三0年代中國影壇最轟動的電影,曾在上海連映60餘天,盛況空前。
劇情簡介:
孿生姊妹大寶(胡蝶)與二寶(胡蝶分飾)出生不久,父親趙大(譚志遠)就因走私洋槍而避走外地。臨行前,趙母(宣景琳)要求他將兩的女兒帶走,以免被餓死,但父親卻只選未生爛瘡的二寶,認為她將來必能因美貌而有所成就。
多年後,大寶嫁給鄉下的老實木匠桃哥(鄭小秋),和母親一起過著清貧勤勞的生活。只是,安穩的日子沒過多久,一家人就因戰亂而流落城市。為了貼補家用,剛生完小孩的大寶,只好拋下自己的孩子,應徵到錢督辦公館作姨太太新生嬰兒的奶媽。其實,這位姨太太就是失散多年的二寶,兩姊妹相逢不相識,一個是貴人,一個是下人。
大寶為求生存簽下「兩年不回家探親」的嚴苛合約,但還沒作幾天,就從母親那兒得知桃哥做工時從房上掉下來,摔成重傷的消息。心急如焚的大寶,向欲出門打牌的姨太太預支一個月工錢,沒想到卻被她打了一耳光。
大寶見她態度傲慢,心裡非常不舒服。恍惚間,看見掛在嬰兒頸上的金鎖片,想起生死未卜的桃哥,遂興起偷拿之心。然而,就在她將鎖片放進口袋時,慌張的神態卻引起錢督辦妹妹(顧梅君)的懷疑。大寶擔心東窗事發,使勁將對方推向櫥櫃以求逃跑,但竟陰錯陽差使櫃上的花瓶墜落,砸在對方腦袋上,督辦妹妹因此命喪黃泉。
大寶被以殺人罪逮捕入獄,母親趕來探監時,發現負責此案的軍法處長竟是失蹤多年的丈夫。原本趙大還不願相認,但聽到妻子威脅要將其拋棄妻女的往事公諸於世時,態度才稍有軟化。耐不住一再追問,只得說出那位姨太太就是當年帶走的女兒二寶。
得知消息後,大寶母親要求趙大帶她及關在監獄中的大寶去和二寶相認。起初,二寶滿臉懷疑,不相信這兩個窮人與犯人是她的母親及姐姐,言詞諷刺兩人不知好歹。只是,她的傲慢話語引起大寶的怨氣,她忿忿地說,要是當初父親帶走的人是我不是你,那麼將會是你跪在我面前乞討,是我賞一個耳光!大寶不平,為何壞人能過好日子,而努力的好人卻得被污衊。
二寶在姐姐及母親的勸說下,態度逐漸轉變。她憶起當初會嫁給比自己年長許多的督辦,全是因為父親要謀取一官半職,逼迫她與青梅竹馬戀人分手的結果。如今,儘管生活優渥,但精神上卻是空虛痛苦。
二寶答應母親會營救大寶,此舉卻被擔任軍法處長的自私父親阻止,趙大認為這樣會得罪錢都辦,到時他的職務就會不保。二寶不齒父親說法,仍舊帶著母親、大寶坐上私家車揚長而去。
參考資料:
1.木蘭編,《一個真實的胡蝶》,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頁146~148。
2.胡蝶口述、劉慧琴整理,《胡蝶回憶錄》,台北:聯合報出版社,民75,頁34~39、10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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