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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星期五

【廣播】身教與言教之間…李行作品〈母與女〉


身教與言教之間…李行作品〈母與女〉

沒有酒色財氣,鮮少花邊新聞,導演李行始終專心一意拍片,認真負責猶如公務員。他的人格特質,類似三0年代「明星公司」的「老夫子」鄭正秋,傳統儒家思想濃厚,強調電影的社會教育意義,賣座也非唯一考量。由於製片風格與「中影」的「健康寫實」政策吻合,自〈街頭巷尾〉(1963)開始,李行遂成重要合作對象,隨後的〈養鴨人家〉(1964)、〈啞女情深〉(1965)及〈路〉(1967)等亦好評不斷。
1969年,李行與胡成鼎、蔡東華、白景瑞、張永祥等九人合組「大眾電影公司」,李、白即是首席導演。白景瑞為「大眾」拍攝創業作〈今天不回家〉(1969),新穎手法大受歡迎。李行見好友春風得意,自己也思索突破,一部別於以往的家庭倫理片〈母與女〉(1971)因此誕生。


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節目於2007年9月13播出〈回顧第九屆金馬影展〉專輯。本次將介紹該屆兩部優等劇情片〈母與女〉及〈落鷹峽〉。節目音檔將保留45天,歡迎各位朋友透過網路收聽。

第七屆金馬獎獲獎名單
收聽網址: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點選9/13
節目摘要:電影〈母與女〉、〈落鷹峽〉
播放歌曲:〈母與女〉插曲「你把愛情還給我」、〈落鷹峽〉同名主題曲

本文同時刊登於「戀上老電影…粟子的文字與蒐藏」新聞台
該處有更多老電影文章可以欣賞唷!


神女原點
〈母與女〉與阮玲玉的名作〈神女〉(1934)題材異曲同工,劇中的母親都是為養育子女而出賣色相,電影藉由其間落差,烘托母性的崇高。然而,相較於〈神女〉著重對「道貌岸然」勢力的抨擊,譬如:不讓妓女的孩子讀書、認為妓女不可能是好母親等,〈母與女〉則強調「不良身教」對女兒的影響,傳達「滿足物質需求」並不等於「好母親」的倫理觀。因此,如果說〈神女〉是知識份子對社會現實的控訴,那麼〈母與女〉便是提醒家長家庭教育的重要。
〈神〉與〈母〉兩片的另一項不同在於母親「壓力」的來源,前者是社會目光,後者則為親生女兒。〈神女〉裡最令阮玲玉痛苦的,是家長們不願接受她的小孩,強逼學校將其開除;反觀〈母與女〉,飾演母親的李湘未遭到歧視(附帶一提,李湘在片中的職業是「酒店老闆」,和阮玲玉飾演的「妓女」,在社會觀感上仍有差距),她生活優渥,一心將女兒塑造為知書達禮的高尚淑女。倒是衣食無缺的女兒甄珍,不僅對苦心栽培不屑一顧,高調指責母親毫無「身教」何能「言教」!
巧合的是,〈母與女〉末了的女兒繼承〈神女〉「道貌岸然」者的控訴稱:「一個壞女人,怎麼能當好母親?」滿心氣憤卻在「母親故友」(此人亦是她的親生父親)一句「知錯能改就好」下前嫌盡釋,重回孤獨母親的懷抱。或許是電影大部分都強調女兒的不滿怨懟,反而使最後一幕的悔悟顯得突兀,我不明白,影響女兒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的原因,是體諒母親的多年辛苦?無法割捨母女親情牽絆?還是感動母愛的無限付出?


超齡韻味
〈母與女〉主要演員與工作人員都是導演李行的老班底,加上配合同時開拍的喜劇〈愛情一二三〉(1970),一景二用、省時省力,進展速度飛快。儘管演員看似了無新意,但〈母與女〉卻讓柯俊雄、張美瑤、李湘改變戲路,超齡演出四、五十歲的熟齡男女,愛恨交錯,營造中年愛情的滄桑感。三人之中,以李湘的表現最搶眼,飽滿又有韻味,很難想像當時的她不到三十,與飾演她女兒的甄珍,真實年齡差距不過六歲。
其實,〈母與女〉開拍時,鎖定由「天皇巨星」李麗華(1924~)擔任母親一角,後因她赴美無法配合檔期而作罷。倉促之際,李行想起在電影〈不要拋棄我〉(1970)中有出色表現的李湘(1942~),決定大膽啟用,讓她與甄珍挑大樑。
李湘是位很有「味道」的女人,梳著少奶奶的端莊髮型,自出道以來,常演出參透事事的「成熟女性」,二十九歲的她曾感嘆:「除了少女角色,我其他角色都能演,我不年輕哪!不能演少女。」李湘入行後辭去不少片約,她認為必須挑選適合自己戲路的角色,否則可能會糟蹋自己。〈母與女〉便是機運與原則作用下,磨出來的亮點。
李湘在〈母〉片的演技,為她贏得「亞洲影展最佳女配角」的頭銜。得知消息時,她既緊張又驚喜,記者問她是否為上台緊張?李湘的回答再次顯露「成熟」:「不!為將來緊張。今後如果我表現不好,大家一定會說我辜負這個獎。」就戲份而言,稱李湘為該片女主角也不為過,但礙於年輕明星當道的現實,頭牌的寶座還是得留給得天獨厚的甄珍。
三年後,李湘在宋存壽導演的〈母親三十歲〉(1973)演出更離經叛道的母親,不變的是自然天性的母愛。相較於〈母與女〉,該片的衝擊性更強,難得「扶正」的她,成為「媽媽真偉大」的反面教材,得不到兒子的原諒,最後還得以車禍作結。
至1980年退出影壇為止,李湘多半擔任配角,不過就算是驚鴻一瞥的客串,也有不容忽視的存在感。如她獲獎時所說:「我已經找到自己想要的,那就是當一名演員。」不求演得多、只求演得好,難怪能令許多觀眾難忘。


叛逆與忤逆
甄珍在〈母與女〉裡的角色很「太妹」,抽煙、喝酒、賭博、打架,超乎叛逆期的想像。編劇將她的問題歸罪於母親的不良「身教」,嫌「暗喻」不過癮,還安排一段數落母親罪狀的戲碼,指責她「不善良、不誠懇、不端莊」,哪有資格要求女兒當高尚淑女。電影到此,我認為少女對「努力賺錢供養自己」的母親,已經不是叛逆,而是忤逆了!
女兒雖視金錢如糞土,瞧不起母親「跟莫名其妙的人嘻嘻哈哈」,但自己卻無法拋棄高物質生活。母親為了滿足她的需求,只好更努力賺錢,減少與女兒的相處時間;女兒卻因此嫌母親不關懷自己,用學壞來「懲罰」她的惡行。至此,母女倆形成無解的惡性循環。更令我不解的是,女兒坦承自己內心很愛媽媽,卻在聽到一位突然出現的陌生人說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時,立刻相信此人,並和他一起離開,拋下時刻為她著想的母親。
所幸,甄珍青春活潑的外型與穩定的演技,彌補角色的缺陷,使女兒不至於流於「不知好歹的小太妹」。有趣的是,甄珍在同年獲得「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的作品〈緹縈〉(1971)裡,是個為救父親不思後果的超級孝女。

參考資料:
1.黃仁編,《行者影跡—李行‧電影‧五十年》,台北:時報文化,1999,頁172~174、440~443。
2.本報訊,「新片母與女 本月內開拍」,《聯合報》第五版,1970年3月5日。
3.徐桂生,「幕前幕後 李湘 陣前換得做媽媽」,《經濟日報》第八版,1970年6月2日。
4.本報訊,「最佳女配‧最佳韻味 歷盡滄桑‧李湘得獎」,《聯合報》第三版,1971年6月10日。


母與女(Life With Mother)
導演:李行
編劇:孫陽
演員:甄珍、李湘、柯俊雄、張美瑤、王戎、歐威、江明、崔福生、何玉華
出品:大眾電影事業有限公司(台灣)
音樂:左宏元
編曲:莊奴
作詞:翁清溪
主唱:姚蘇蓉
插曲:你把愛情還給我
片長:91分鐘
首映時間:1971年
獲獎:第九屆金馬獎優等劇情片;第十七屆亞洲影展最佳女配角(李湘)
附註:第十七屆亞洲影展最佳女主角得主為甄珍,作品是〈緹縈〉


劇情簡介:
婷婷(甄珍)時常鬧事,一連轉了五所學校,才進新高中三個月,就因在教室內抽煙賭錢、考試作弊、打架等舉動,被記兩大過兩小過退學。婷婷母親宋惠華(李湘)特意到學校為女兒求情,但校長(崔福生)卻說婷婷已是「問題學生」,正規教育對她無計可施。
惠華將女兒帶到父親墓前,要婷婷反省自己所作所為。婷婷滿臉不耐,接下母親的話,直說亡父希望自己唯一的血脈能作個有學問、有風度的「高尚淑女」。其實,母親對婷婷別無他求,只要她能乖巧聽話,不賭博、不抽煙、不喝酒,不唸書也無所謂,婷婷似懂非懂、頻頻點頭。返家後,母親嚴格管束,不准婷婷再與壞朋友來往。


為了維持生計,惠華開了一間「野玫瑰」酒店,由於作風海派,生意相當不錯。某日,店內一位年華老去的酒女小紅(何玉華),趁酒醉控訴酒客韓老闆始亂終棄,韓老闆大為光火,身為老闆娘的惠華只得好言安慰。回到休息室,惠華對小紅忍無可忍,請經理結清薪水將她辭退。
趁著母親出外工作,婷婷又溜出去和朋友鬼混。其中一位李強(江明)提議大家組織幫派,還要家境富裕的婷婷出錢贊助,婷婷很不以為然。是夜,婷婷跑到母親的酒店拿錢,惠華質問她要什麼有什麼,為何還嫌不夠?婷婷藉口賭博欠款,實際是要資助被母親辭退的小紅。小紅婉拒婷婷幫助,她感謝惠華的殘酷,才讓她看清事實,轉而過著幫人補衣的平靜生活。


惠華與事業有成的康榮宣(柯俊雄)舊情重逢、相戀多年,他雖有意照顧惠華母女,但惠華卻為了替婷婷找一個真正的父親,不願當地下夫人,執意要榮宣與元配離婚。康老闆返家,妻子秀蓮(張美瑤)長期癱瘓,她不停提醒丈夫,他的成就是來自自己父親的幫助。榮宣負氣離開,秀蓮更懷疑丈夫有外遇,囑咐兒子大衛(王戎)調查。
大衛到惠華住處等候,卻只有婷婷在家。婷婷不解其中源由,與大衛幾番鬥嘴,最後說出母親的工作地點,大衛表示要「教訓破壞自己家庭的人」後便揚長而去。與此同時,惠華向榮宣提出分手,她表示無法忍受榮宣一拖再拖,不想讓婷婷背負母親與人外遇的污名。


儘管榮宣表示自己不會拋棄對家庭的責任,但秀蓮依舊痛苦不堪,她向兒子訴苦。大衛氣憤難耐,直接衝到惠華的酒店,當眾人的面向她咆哮。隔日,婷婷主動去找大衛,更拜望他的母親。秀蓮誤以為婷婷是大衛的女友,對她殷勤招待,婷婷將錯就錯,讓老實的大衛很是尷尬。
惠華見紙包不住火,決定與榮宣協議分手。榮宣後悔過去貪圖秀蓮家產,拋棄真心所愛的惠華,惠華卻說為了婷婷和大衛,不可一錯再錯,決定以後永不相見。兩人吻別之際,卻被突然闖入的婷婷目睹。


惠華對婷婷循循善誘,表示自己願為她放棄愛情,也希望女兒能真心學好。婷婷不以為然,認為母親前後矛盾,欺瞞她與康老闆的外遇,根本無資格教訓她。婷婷指責母親希望她當個「善良、誠懇、端莊」的小姐,但自己卻是「破壞他人家庭」、「開除年華老去的酒女」、「跟莫名其妙的人嘻嘻哈哈」的不善良、不誠懇、不端莊的「好榜樣」!
其實,婷婷並非對母親全無愛意,只是她討厭母親總是罵她、騙她,兩人從未好好談過真心話。小紅勸婷婷別太固執己見,婷婷則說,只要母親能改變對自己的態度,她就會改過向善、重新做人。


某日,一位張先生造訪酒店,惠華見到後大驚失色。原來此人就是婷婷的生父張岳(歐威),他過去走私販毒關了許多年,出獄後,希望能有補償女兒婷婷的機會。然而,惠華卻希望他勿打擾母女平靜的生活,張岳退而求其次,聲明不會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只想幫婷婷過生日。


大衛因父親回歸家庭轉憂為喜,婷婷也與母親感情轉好。惠華見女兒生日將近,表示將安排兩人到阿里山度假,婷婷為此高興不已。母女倆在阿里山巧遇到此實習的大衛,談笑遊玩十分愉快。
此時,被放鴿子的張岳非常不滿,他向小紅訴苦,表示自己已經改過,不解惠華為何阻止他與女兒見面。
張岳在宋家等候,見惠華將他趕出家門,一氣之下說出「婷婷是我的親生女兒」。婷婷聞言痛苦不已,她恨母親對她說謊,要隨「爸爸」離開。


婷婷與張岳來到「假父親」墳前,她不停數落母親的不是,指責她怎能因為父親犯罪而編造假故事,更說「一個壞女人,怎麼能當好母親」。張岳向婷婷解釋,自己僅是母親的「老朋友」,他過去販毒走私詐欺無惡不作,但只要改過就好,畢竟人不是十全十美的。
婷婷聽了張岳的話很有感觸,決心與母親和好。她來到酒店與獨飲的母親重逢,兩人在晨曦中開車回家,迎向新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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