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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廣播】長腿姐姐高EQ…葉楓、林志玲


長腿姐姐高EQ…葉楓、林志玲
粟子

疑似整形、多角戀愛、狗仔偷拍、財務糾紛……有幸成為萬千寵愛的閃亮明星,現實卻非想像中純然美妙,享受追逐崇拜、日進斗金的背後,卻是來自四面八方的流言蜚語。時不時的冷言攻擊,無論形象直率爽朗或溫和低調,都難保不會失控爆走,一償記者搶獨家的宿願。加油添醋的帶刺報導,擺明就想激怒目標人物,步步進逼,非得惹到明星名人發飆為止。
相較忍不住隨媒體起舞的同行,時隔四十年的兩代長腿姐姐…葉楓(1937~)與林志玲(1974~)展現堪稱表率的超高EQ,前者遭逢情書被公諸於世,輿論批評浪漫作風,依舊堅持愛誰就和誰一起;後者經歷墮馬、緋聞、欠稅種種正負消息,面對再尖銳的麥克風突擊,仍秉持謙虛禮貌的真誠態度,恰如其分回覆光怪陸離的難題。既滿足觀眾好奇心,又不至被「軟土深掘」,儘管EQ二字寫來容易,實際真是一門耐人尋味的修養藝術。


對比為表演犧牲、為藝術突破的勇氣,女明星私下的感情生活,顯得格外傳統保守。除非隔日步入禮堂,否則任憑眾人旁敲側擊,若非抵死不認,就頂多吐出「我們是好朋友」這等太極答覆。相形之下,葉楓對愛情毫不隱瞞的灑脫作風,真是難能可貴的表裡如一。將愛恨攤在陽光下的結果,就是每當投入新感情,之前的每一段都被迫「溫故知新」……前男友、前前男友、前夫、前前夫,葉楓對此沒什麼不高興的話,而是老實承認「段段屬真情」。那怕為此付出形象受損,電影被抵制的代價,仍舊無怨無悔。畢竟人生是自己的,何苦為他人的說三道四苦惱!
「既然相愛就要在一起,交往就是想結婚,不然幹嘛浪費時間?」時隔三十年復出舞台,受訪談起曾經轟烈的攝影棚戀情,坦言當年沒有丁點遊戲人間的意思,頂多是犯了「太誠實」的錯。回顧自我了斷的同期影星,因感情問題備受壓力的葉楓,難掩傷感與不解,頗有「連這點挫折都扛不起」的喟嘆。其實,她所受的質疑污衊不比旁人少,所幸情緒管理能力技高一籌,否則影圈不定多條「人言可畏+為情所困」的冤魂。


葉楓本名王玖玲,祖籍湖北漢口,外型高挑、氣質冷豔,素有「長腿姐姐」、「睡美人」美譽。1948年隨家人遷台,17歲時被來台挑選年輕演員的美國「環球公司」相中,安排參演新作,惜計畫因故終止。明星夢暫劃下句點,嚮往大銀幕的葉楓卻未心灰意冷,改以依親名義赴港尋找機會。憑著優越的外型條件,先後為「永華」、「新天」重用,可惜陸續因資金週轉不靈、欠缺發行管道等理由告吹,等待年餘,僅是位星運欠佳的「紙上明星」。
衰運過三,葉楓總算遇到有能力的伯樂,應宋淇邀請參與「電懋」的時裝文藝片〈四千金〉(鄭慧原著、陶秦編導,1957)。故事雖以「學生情人」林翠為主軸,但飾演浪漫嬌憨二姐的葉楓,憑自然大方的表現搶足目光,幾與林翠分庭抗禮。沒有新人想當然爾的手足無措,記者描述葉楓演戲時毫不扭捏,平時聊天更「坦白得厲害」,與其他講求排場或重視隱私的女星截然不同。〈四千金〉的成功,不僅助葉楓獲得一紙薪水五千港幣的兩年基本演員合約,「電懋」更承諾讓她在未來八部片約中的五部擔任第一女主角,終不枉三年苦候。
至1962年轉投「邵氏」前,葉楓早已站穩「電懋」一線地位,作品包括:〈桃花運〉(1959)、〈歌迷小姐〉(1959)、〈空中小姐〉(1959)、〈蘭閨風雲〉(1959)、〈長腿姐姐〉(1960)、〈睡美人〉(1960)、〈鐵臂金剛〉(1960)、〈女秘書豔史〉(1960)、〈星星月亮太陽〉(1961)、〈桃李爭春〉(1962)、〈花好月圓〉(1962)、〈鶯歌燕舞〉(1963)等,亦赴台拍攝王引執導〈喋血販馬場〉(1960,金龍出品)。由於身材高挑、五官深邃具現代感,葉楓大多獲派時裝角色,特別擅長性格大而化之的熱情輕熟女。
進入「邵氏」,葉楓應時接拍民初山歌片〈山歌戀〉(1964),後主演〈血濺牡丹紅〉(1964)、〈癡情淚〉(1965)、〈碧海青天夜夜心〉(1969)及〈春蠶〉(1969)等。葉楓本希望能在新東家大展拳腳,卻恰逢黃梅調電影興起,外型不適合古裝、個子又高「女小生」凌波一截,使她無法在這波洪流中立足。合適片種受到壓縮,加上葉楓堅持精挑劇本,拍片機會不如預期。


查詢葉楓相關的報導,十有七八與愛情有關,注定她與「浪漫形象」的不解之緣。早在如願躍上銀幕前,葉楓就與經營布莊的印度男士締結連理,兩人分手不久,她又和另一位印裔商人發生感情……成名後,有人語氣輕挑問:「印度人與中國人熟好熟壞?」葉楓豁達道:「你想,印度人與中國人,不是一樣的嗎?愛情是自由的,白種、黑種、黃種人,只要是我能愛,就不分什麼種族了。」1958年,葉楓結束異國戀,沒多久,名字就和台灣籃球國手李南輝連在一起。
來台拍攝〈喋血販馬場〉時,葉楓即便片務繁忙,也不忘與男友會面,甜蜜之情溢於言表。然而,正當所有人都認為即將開花結果,返港工作的葉楓卻於1960年底,與合作〈星星月亮太陽〉的男星張揚宣布訂婚!「我一直覺得張揚不錯,但因為我倆以前有點小誤會,自從我由台灣回港之後,我真正發現我愛的是張揚。和張揚之間,當互相表白真實情感以後,我就感到他才真是我一輩子要愛的人。」葉楓幸福回憶與張揚歡喜冤家式的愛情,至於面臨「新郎不是我」窘境的李南輝,她直言對方有位藕斷絲連的密友,雖在事後竭盡所能懇求原諒,還是無法挽回傷害。友人轉述,葉楓一度因此承受極大痛苦,張揚察覺異狀,不著痕跡體貼問候,待時機成熟,再深情告白:「我愛妳已好幾年。」故事到此暫時走向完美結局。新婚燕爾,葉楓一臉幸福:「一個女人還是結婚最好!」被記者戲稱作風「猶太」(即小氣)的張揚也一反常態,對太太出手異常大方。
婚後,猶如高壓發電機的葉楓令醋勁頗濃的張揚無法安心,常常爭吵不休,張揚尤其希望太太減少拍時裝片,避免親密鏡頭,偏偏這根本是強人所難。與葉楓合作〈癡情淚〉的小生凌雲最令他感冒,拍戲時卿卿我我的謠言甚囂塵上,大有「假戲真作」的態勢。面對緋聞,葉楓選擇笑而不答,弦外之音不言可喻。1965年6月,張揚以「不能忍受妻子在外面的風風雨雨,及近期與凌雲的關係」提出離婚,觀眾一面倒指責葉楓,與凌雲主演的〈癡情淚〉首當其衝,在台上映三日即告下片。儘管外界阻力重重,葉楓仍不改「敢愛」本色,特地撥空赴鹿港拜訪男友雙親,發生女方六封情書被竊,甚至刊登於八卦週刊上的社會案件。
回顧婚變始末,葉楓從不避言和凌雲的感情,也強調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與張揚的婚姻早有問題。再度步上紅毯,葉楓與凌雲相處融洽,影圈人士多認為可以白首偕老,她也決定揮別水銀燈,回歸平靜家庭生活。1983年,結褵十八年的銀色夫妻協議分手,一雙兒女各為18和15歲。葉楓稱讚丈夫愛家、從不拈花惹草,卻常因無心之言咆哮大怒,而她自己一直有「性情懶散、感情脆弱」的問題,無奈這正是凌雲最介意的部分。


勝任演員之餘,葉楓亦是渾然天成的歌手,以慵懶醇厚的嗓音風靡歌壇。為「電懋」創作不少電影插曲的音樂家綦湘棠,形容她的聲音屬「得天獨厚」的次女高音,是白光以後最具誘惑力的歌聲。有趣的是,怕累嫌麻煩的葉楓壓根兒不想親自上陣:「既然請代唱,我何必自討苦吃?」麗質天生的她,在1958年的一次在慈善晚會演唱白光原唱的「秋夜」,歌聲一出技驚四座,從此展開既演又唱的忙碌生活,直到加盟「邵氏」,才得以恢復單純演員身份(由靜婷幕後代唱)。葉楓名曲無數,「情人山」、「好預兆」、「好地方」、「晚霞」、「小窗相思」、「落花流水」、「空留回憶」、「昨夜夢中」、「花好月圓」、「我有個好家庭」、「神秘女郎」、「我和你」(與姚莉合唱)、「鴛鴦鳥」(與張揚合唱)等……至今仍為蔡琴、費玉清等美聲歌手傳唱。


2004年,正值而立之年的林志玲,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姿態大紅大紫,這份祖師爺的豪禮,不僅改變她的命運,更為長期僅在伸展台發光的同行,開創前所未有、多采多姿的演藝路,一如今日當紅的阮經天、鄭元暢、隋棠……個個都是模特兒出身。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孩何其多,擁有溫柔笑容、甜美聲線的志玲姐姐,始終維持不墜聲勢,代言產品、從事公益、主持節目、參演戲劇,開金嗓為台北花博詮釋非她莫屬的「美麗的力量」……號稱「接班人」的後浪不斷竄出,仍無人取代這位EQ極高的「台灣第一名模」,前所未有的「名模旋風」也引起學術界的關注,成為社會學者抽絲剝繭的「林志玲現象」。


林志玲在台北出生,有位大一歲的哥哥林志鴻,完成義務教育後,一度為演員同時從事模特兒經紀的林健寰發掘,於15歲時短暫接觸相關工作。未幾,赴加拿大接受高等教育,於多倫多大學獲得西方美術史和經濟學雙主修學位。1997年返台,一開始希望學有所用,但最終還是回到模特兒領域。2000年,林志玲辭去基金會行政助理職務,到日本留學3個月,後與「凱渥模特兒經紀公司」簽約,擔任專職模特兒,期間在華岡藝校兼課,教授表演訓練課程。
2002年,林志玲獲邀為香港一間纖體公司拍攝廣告,知名度漸增,隔年主持以流行時尚為主軸的電視節目。轉折發生在2004年,當時她為「微風廣場」代言,廣告看板非常醒目,迅速在輿論發酵。與此同時,八卦雜誌驚爆與當紅炸子雞言承旭的緋聞,以及傳聞富商共餐的三百五十萬超高價碼,超越蕭薔一倍有餘,無論真假,都是茶餘飯後最熱門的話題。各類消息充斥,林志玲以充滿智慧的得宜談吐化解負面質疑,謙和有禮的態度更使她邀約不斷……透過無數次得體不失輕鬆的應對進退,林志玲從外而內都是無可挑剔。


林志玲最令人佩服的,莫過面對逆境的處理能力。政治立場、演技批評、逃漏稅官司、電視劇收視率下滑、電影賣座成績不佳、若有似無卻一炒再炒的往日情,無論來者多麼不善,她總能說出不違背本意又令人滿意的答案……
言承旭透露曾想用婚姻去綁住一段感情,被影射的林志玲答:「我有自己很想結婚的那個時刻,但沒有結果,好多年以前了。現在的婚禮,我們平時已經看到很多花招了,我的婚禮希望簡單,有草坪有陽光,越簡單越好。」與國稅局進行法律訴訟期間,記者窮追不捨問感想,林志玲笑著說:「謝謝!假日你們還要上班,辛苦囉!」。首度主演的日劇收視率每況愈下,四面八方質疑排山倒海,林志玲幽雅從容答:「人要懂得放下,遇到不如預期的事才能淡然以對,耳語紛紛的時候就把耳朵關掉,做得好不好只有自己最清楚。」


不只高EQ,身高分別為170與174公分的葉楓、林志玲,都在演員路上面臨「高男題」,即與她們搭配的男演員最好也高人一等,否則便產生另一種「小鳥依人」的錯覺。葉楓當年正因此難以接拍古裝片,她幽默調侃:「像我這麼高頭大馬的身材,穿上古裝活像個紅番女。」為求畫面協調,葉楓最常與身材雄偉的喬宏搭配,其次則是有大學生氣質的張揚,至於在〈花好月圓〉(故事脫胎自傳統劇目《玉堂春》)難得一見的千金裝扮,竟令瘦弱男主角雷震差點笑到岔氣……。
半世紀過去,林志玲以〈赤壁〉(2008)小喬走紅,卻因為比飾演周瑜的梁朝偉(號稱174公分、實際不到)高出許多,而被毒舌網友暱稱為「巨喬」!其餘和她演對手的戲男星,也難逃被揶揄「矮」的命運。自出道就被「矮子樂」傳言的木村拓哉,因與林志玲合作「月之戀人」(月の恋人〜Moon Lovers〜,2010),再度遭挖苦偷踩高蹺。談到木村的神秘身高,善解人意的志玲姐姐體貼回覆:「他很高,我們都穿平底鞋,他還比我高了兩三公分。」有人不死心繼續挖坑:「周杰倫和木村誰高?」她趕緊討饒:「這不是叫我左右為難嗎?」

參考資料:
1.《聯合報》1954年3月8日~1984年11月4日,葉楓相關報導共三十五則。
2.百度百科…林志玲
3.維基百科…林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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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摘要:【兩代明星比一比】葉楓、林志玲【主題】擁有超高EQ的兩代長腿姐姐
播放歌曲: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指定曲「美麗的力量」(林志玲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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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6日 星期日

【廣播】理想與實踐…中國電影檢查暨評選濫觴


理想與實踐…中國電影檢查暨評選濫觴
粟子

自〈孤兒救祖記〉(1923)掀起空前賣座熱潮,電影一躍成為日進斗金的致富捷徑。不只「明星」、「天一」、「聯華」、「藝華」、「新華」一類頗具規模的大公司,致力籌拍新作,許多名不見經傳的「追隨者」亦如雨後春筍,劇本粗織濫造、水準參差不齊,幾年間荒誕神怪影片大行其道,不少關心中國電影發展的知識份子不禁感到憂心忡忡。1930年,時任中央研究院院長的蔡元培與學生郭有守(後任電影檢查委員會主任)共同推動電影相關法律規範,將其納入教育部印行的《教育法令彙編》社會教育部分。從此在全國各地上映的中外電影,都需經過官方組織的「電影檢查委員會」審批,不合規定者就得面臨禁止上映的懲戒。政策影響甚巨,為免心血付諸流水,相關從業人員莫不有所警惕,使影圈不至一窩瘋追逐票房,轉而關注有助社會進步發展的良性題材。
驅逐劣幣之餘,對製作精良、內容正面的優良電影,也嘗試給予鼓勵。1933年,經蔡元培等有志之士鼓吹,首屆「國產電影評選比賽」付諸實踐,經評選委員會決議,最終由青年先墮落後悔悟的倫理片〈人道〉(1932)、以長江水患為背景的寫實片〈狂流〉(1932)及蔡鍔與小鳳仙軼事改編的歷史片〈自由之花〉(1932)分獲一、二、三名。儘管「電影檢查」與「國產電影比賽」相當程度受政府監管,唯賞罰分明的作法,實對早期中國電影質量的提升,起到相當正向作用。


電檢首部曲
「電影檢查法」起草於1930年,同年11月3日經行政院公布執行,是中國第一套學理足與世界接軌的電檢法,背後促成者,正是蔡元培與他在北大時結識的旅法得意門生郭有守。基於電影對社會風氣的極高影響,他們決定將電檢法納入「社會教育」範疇,也就是說,這項關乎電影生死的法令,自詡不是清理門戶的惡法,而是端正風氣的善法。其實,早在電檢法面市前,作為主要撰寫人的郭有守,就曾大量參考世界各國類似法令,因此這雖是國民政府頒佈的首個電影法,內文卻已相當完整成熟。
究竟什麼是「電影檢查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凡電影片無論本國製或外國製非依本法經檢查核准後不得映演。」第二條則列出四項「不得核准」的情形:一、有損中華民族之尊嚴者;二、違反三民主義者;三、妨害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者;四、提倡迷信邪說者。至於誰來決定通過或封殺,是由教育部、內政部分別派遣四及三人組織「電影審查委員會」,依循上述規則辦理。
電檢法上路後,每年都有數十部電影中劍落馬,理由不外上列四項,其中最出名的事件,莫過徹底阻斷〈火燒紅蓮寺〉(1928)一燒十八集的武俠風潮。1928年起,〈火燒青龍寺〉、〈火燒白雀寺〉、〈火燒百花台〉、〈火燒九龍山〉、〈火燒七星樓〉、〈火燒靈隱寺〉、〈火燒韓家莊〉……「火燒片」處處放火、昏天暗地,影圈一時間刀光劍影、光怪陸離。面對這波「歪風」,內政、教育二部聯合電影檢查委員會發出禁令:「禁止紅蓮寺影片各集之映演,並通知各製片公司,非依照出版法在內政部登記許可之書籍不准取材製片。」電檢單位指〈火燒紅蓮寺〉系列「內容荒誕不經、有違黨義」,就算已取得「准演執照」的前幾集也需撤銷禁映。無論觀眾片商願或不願,「火燒片」都在電檢制度的「強勢美意」下,於1931年劃下句點。
檢查在國內放映的影片之餘,該委員會對國片赴外地播放同樣有所限制。1931年4月,一則標題為「請會告財政部轉飭各海關查禁偷運出口電影片」的公文即清楚說明箇中始末:「國內製造電影片公司林立,出品繁多,良莠不齊,深恐不良影片因國內不准映演,將偷運出國,在外洋各地映演,苟不徹底查禁,則影響所及,不獨有妨風化,抑且損及國體。」此後,電影若想到外阜上映,就需檢附「准演執照」向電以檢查委員會申請核發「出口執照」,否則都將處以罰鍰。


評選初體驗
1932年7月,蔡元培以「中國教育電影協會」首任主席身份致「開會詞」時表示:在強調對「壞影片」要「禁止映放」之後,希望「本會今後能多編制有益於社會的影片」。從他這番講話,郭有守於隔年正式發起第一屆「國產電影比賽」,並計畫在每年五月定期舉行。比賽依循蔡元培「三分娛樂七分教育」原則,在此前提下,以反對階級壓迫為主軸的左翼影片,次次獲得極高評價,左翼影人夏衍首度創作的電影〈狂流〉,即在首屆拿到總分第二的優秀成績。
「國產電影比賽」採計分制,以總分高低排序。有聲片與無聲片各有不同標準,前者包括:精神(民族意識、科學知識、生產建設、革命情緒、國民道德)20分、劇情20分、表演20分、攝影10分、取景10分、收聲10分、對白10分;後者則有:精神(同前五項)20分、劇情20分、表演20分、攝影14分、取景13分、說明13分,合計100分。由於籌辦時間匆促,第一屆「國產電影比賽」僅有「聯華」、「明星」、「天一」三間公司的〈人道〉、〈狂流〉、〈自由之花〉、〈生機〉、〈戰地二孤女〉(按總分高低排序)五部國產影片參展。主辦單位除公布結果,亦決定各贈與無聲片〈人道〉、有聲片〈自由之花〉「優美獎狀一件」以資紀念。


再接再厲
1934年,第二屆「國產電影比賽」如期展開,有「聯華」、「明星」、「天一」、「藝華」及「月明」出品的〈小玩意〉(1933)、〈姊妹花〉(1933)、〈人生〉(1933)、〈華山艶史〉(1933)、〈歡喜冤家〉(1933)、〈女人〉(1933)、〈惡鄰〉(1933)等十部影片參與,明顯較前一年踴躍。來自中央黨部、內政部、教育部、中央研究院、中央大學、中央電影檢查委員會、中國教育電影協會的十三位評選委員「連日午夜工作,備極辛勞、熱心毅力」審查影片,最終決議無聲片、有聲片第一名分別為〈人生〉與〈姊妹花〉,禮物則是「評選證書一件」。
原訂於1935年5月舉辦的第三屆「國產電影比賽」因故暫停(據傳是總統蔣中正不滿蔡元培等不同意以他為主角的剿共紀錄片在比賽中獲獎,甚至建議這部「中國軍隊在中國領土上打中國人」的影片應該永久封存、不得上映,讓蔣總統感到十分惱火,而將比賽無聲無息取消),隔年恢復時,就改由「國民黨中央宣傳部」負責。第三屆送交評選的電影更擴充至十七部,一到七名的出品公司、屬性及劇情主旨如下,摘自《中央宣傳部國產影片評選委員會二十四年度影片評選報告書》:
第一名〈凱歌〉:藝華公司,社會片。描寫農村習俗之荒誕,打破農村迷信觀念,並鼓勵農村群眾對農村利益群策群力、人定勝天,不能委於鬼神坐待危殆。
第二名〈天倫〉:聯華公司,倫理片。描寫博愛為人類天性,故須民胞物與、愛人如己,始克享人類天倫之極樂。
第三名〈母親〉:天一公司,教育片。描寫母愛之偉大,以示一慈祥母性於千辛萬苦中撫育愛子,為國家社會作育人才。
第四名〈小天使〉:聯華公司,教育片。描寫人類行為基於幼年時代之家庭教育,該片能闡明良好教育對兒童潛移默化之力量。
第五名〈長恨歌〉:新華公司,社會片。諷刺現社會一般之勢利人士,引伸夫婦純潔之愛宜真誠不惑、互相諒解,否則偶一誤會,如雙方各趨極端,將造成慘變、遺恨終身。
第六名〈翡翠馬〉:明星公司,偵探片。用禁毒作題材描寫作惡者終不能逃避國家法律之制裁,及個人最後良心之懺悔。
第七名〈船家女〉:明星公司,社會片。描寫一平民家庭受經濟環境之壓迫,而發生悲痛之慘劇,並提出廢娼口號作全劇主旨。
不僅鼓勵電影,第三屆「國產電影比賽」也列出「從業員應予獎勵者」,包括編導、攝影、音響及演員四部分。儘管主辦單位由偏左的「中國教育電影協會」轉為「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但不少左翼電影、影人依舊名列前茅……原來代表宣傳部出席的官員張冲,對蔡元培的電影教育思想佩服非常,他對違背蔡元培思想且「不拍攝左翼電影」的電影公司,採取「抓人」、「封閉公司」、「沒收機器、電影膠片、電影拷貝」、「罰款」、「具悔過書」等激烈措施,對左翼陣營似乎更友善。


電影檢查委員會擁有「核發准演執照」的生殺大權,那怕善意多過惡意,還是難免被視為政府監控甚或插手第八藝術的魔爪。弔詭的是,當年擔任委員會主任的郭有守(後來接手的張冲亦是如此)與和國府對立的左翼影壇關係密切,導致許多包裹反帝反霸反封建的左翼電影,可以在國民政府強力掃蕩共產黨人不利情況下,一一順利通過審查(中國電影研究者孫健三更認為郭有守禁演電影,是為給初出茅廬的左翼電影騰出足夠市場空間),進而在「國產電影比賽」大獲全勝……
明明是自己的刀,卻握在敵對政黨手中,荒謬處境顯示國民政府對文藝界的缺乏耕耘。長期假手他人,國民黨最終在國共內戰嚐到一部電影〈一江春水向東流〉(1947)勝過百萬雄師的苦果。

參考資料:孫健三編,《中國電影,你不知道的那些事兒》,北京:世界圖書,2010。

收聽網址: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點選01/13,節目音檔將保留45天。
節目摘要:【華人影展面面觀】影展濫觴:1933年舉辦的首個國產電影比賽
播放歌曲:電影〈天倫〉主題曲「天倫歌」(朗毓秀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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