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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 星期四

AI🔍樂蒂與「金鷹」的緣起緣盡

1967年冬,30歲的樂蒂與胞兄雷震、影圈好友導演袁秋楓、編劇易凡夫婦合組「金鷹電影」,自資拍攝國語片。彼時的樂蒂甫結束與陳厚的5年婚姻,打算將生活重心,放在照顧女兒與電影事業。不僅身兼演員、製片雙重角色,更順應潮流舞刀弄劍,一連為自家公司主演古裝武俠片〈風塵客〉與〈太極門〉……
影片開頭動畫以AI方式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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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2日 星期六

1962年邵氏版〈紅樓夢〉角色介紹

自電影進入中國世界,許多知名的文學著作,如:西廂記、水滸傳、聊齋誌異等,遂成為最受歡迎的電影題材。這些為民眾所熟知的故事,雖然喪失部分新鮮感,但卻具有「品質保證」的優勢。只要導演有一定的功力,演員表現正常,就能擁有不俗的票房。因此在中國電影已具百年歷史的今天,不少名著都已被拍一次、甚至多次,而其中最特殊的,莫過於曹雪芹的《紅樓夢》。這部馳名中外的巨作,藉由賈府的興衰,寫盡大家族的人事滄桑。而書中對每個人物的描寫,都具有獨特的性格特徵,其精緻程度是其他作品所望塵莫及的。對於這樣一部被學者視為「紅學」的文學作品,把它改編成電影,對於編劇、導演而言,是個莫大的吸引力。
早在1940年代的上海,導演卜萬蒼聚集當時的一線明星,包括:周璇(飾林黛玉)、袁美雲(飾賈寶玉)、王丹鳳(飾薛寶釵)、歐陽莎菲(飾襲人)等,拍攝出一部陣容堅強的電影〈紅樓夢〉(1944)。時至1962年的香港,邵氏公司以袁秋楓為導演重拍此片,古典美人樂蒂飾演林黛玉,任潔反串寶玉的〈紅樓夢〉(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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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5日 星期日

【廣播】情與義之間…樂蒂主演〈太極門〉


情與義之間…樂蒂主演〈太極門〉
粟子

「今後我想我不會再演武俠片了,因為拍武俠片辛苦得太讓我吃不消了!」與胞兄雷震、導演袁秋楓合組「金鷹公司」,本欲不受牽制自由發揮,無奈事與願違,最終必須順應潮流,製作最具觀眾緣的武俠片〈風塵客〉(1968)、〈太極門〉(1968)。作為公司最具票房號召力的明星,樂蒂勉為其難舞刀弄劍,吃盡苦頭的結果,就是婉轉但堅決的宣示。其實,自張徹執導的〈獨臂刀〉(1967)創下極佳賣座,影圈隨即被真拳實打(別於過往套招替身)的氣氛籠罩。不僅男演員各個功夫了得,女星也是騎馬拳腳樣樣精通,只是,對比科班出身的硬底子,儘管有名師調教惡補,不少人仍是趕鴨子上架……就像為〈豪俠傳〉(1969)摔斷腿骨的李菁,即使做好安全措施,還是免不了為戲掛彩。
不同於多數以男性為主軸的武俠片,〈太極門〉的核心人物是憑「古典美人」形象馳名影壇的樂蒂,詮釋掙扎於「血緣親情」與「養育恩情」的盲劍俠。相較單純為打而打,樂蒂較偏愛〈太極門〉中的角色,至少在刀劍衝突之餘,尚有餘裕發揮演技。此外,甫結束與陳厚的婚姻,她不諱言投入此片時心境已輕鬆許多,表現亦比之前的〈決鬥惡虎嶺〉(1968)更令自己滿意。


金鷹始末
「合組這間公司的目的,是為了興趣的關係,希望能放手的工作,拍出自己所喜歡的影片。」袁秋楓敘述成立「金鷹」的初衷,主要來自希望由自由在拍片的願望,畢竟大公司有賣座成本的考量,很難隨心所欲發揮。基於免去這層壓力的前提,三人都有為此犧牲的覺悟:「根本就沒有顧慮要拿多少酬勞,是以拍好片第一,金錢都在其次。」然而,最初的理想很快被現實磨損,敵不過武俠片當道的熱潮,端莊斯文的樂蒂與溫文儒雅的雷震都被迫為了自家公司上陣砍殺,和原本的「興趣」背道而馳。
作為經營者之一,樂蒂雖對恭維之詞敬謝不敏,但實際也已晉升「製片家」行列。面對「老闆」的新身份,多愁多慮的她似乎無法適應,不僅身體頻頻出狀況,困擾多年的失眠更是加劇,經過月餘思索,毅然退出經營。1968年4月,「金鷹」鄭重在香港各報刊登啟示,說明樂蒂不再是股東,雙方改為三年基本演員合約關係,日後盈虧都與她無關。記者好奇為何「來去匆匆」,樂蒂坦言:「我不懂製片方面的行政工作,再說我也不是作老闆的料子,所以我想我還是單純作一個演員,多演幾部夠水準的片子我就心滿意足了。」也認為自己難以兼顧演員、製片雙重角色,重重心理負擔,致使她做下退出的決定。本想和小妹一同開創新局的雷震,十分明白樂蒂責任心強、患得患失的個性,加上兩人數度投資失利,體諒她擔心血本無歸的煩惱,因此十分同意與理解。樂蒂過世當日,還曾到公司找哥哥閒談,可見此舉絲毫未影響兄妹情誼與彼此互動。附帶一提,「金鷹」一如樂蒂憂慮認賠收場,撐到最後的雷震認為這與經營者「太老實」相關,應該收的款項拿不到、待清償的款項少不了,一來一往,便是許多永遠無法兌現的呆帳。


女俠辛酸
拍攝自家公司的作品前,樂蒂已為「國泰」的〈決鬥惡虎嶺〉到沙田學習騎馬,技巧雖堪稱嫻熟,但仍令她提心吊膽。不僅如此,由於〈太極門〉中多場逼真的打鬥戲不能使用替身,勢必得「自己動手」,過程中便無可避免造成大小不等的傷疤。「拍武俠片是最辛苦也是最有危險的。」從影十餘年,樂蒂難得對熱中的電影事業露出疲態,實在是箇中辛酸不足為外人道。殺青前,她細數為〈太極門〉、〈風塵客〉付出的代價-臉部嘴唇刺傷、手被刀割傷、遭石塊砍擊右足造成長達兩吋的傷口,角色失明後還得在荒山野嶺翻來摔去,臉上手上都是擦破痕跡。「影片中的打鬥實在使我受不了,從現在起到我考慮退休的幾年期間,希望飾演較為女性化的角色。」隨片登台時,樂蒂再三宣告脫離「打殺生涯」,文藝作品才是她心目中展現演技的首選。
刀劍無眼,女星卻為票房前仆後繼變身女俠,即使再大牌也難例外。別於樂蒂幾番敬謝不敏的含蓄告白,當時暱稱「小淘氣」的甄珍則是直言不諱:「武俠片這玩意不知道是哪位『天才』發明的,演起來真不是人受的!」、「這種戲要是演多了,我不被嚇得變神經病才怪呢!」她憶起開拍首日,拿著沉甸甸的劍不斷與人作廝殺狀,返家後躺在床上「一雙手臂和兩條腿酸痛麻木得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樣」,隔天只得以請假休養。回到棚內,甄珍苦笑:「演起來比出外景時操勞受累更令我不堪忍受!」吊鋼絲、跳繃床,就是再怕再無助,也由不得說不要。「不過,我想今後我不會再演武俠片了,因為這種罪實在難受。」訪問末了,甄珍吐出與樂蒂異曲同工的感慨,實在非不為也是不能也。


另類視角
與強調門派與師徒情義的多數武俠片不同,〈太極門〉有幾分跳脫固定框架的諷刺意味,部分對白頗為出乎意料。劇中,樂蒂是一名身世未知的孤女,直到師父宿敵被殺,才被告知自己竟是仇人之女,從此陷入親情與恩情的兩難。整體而言,她的角色十分傳統,即無怨無悔承接莫須有的指控與罪過,甚至數度不求回饋地以德報怨……令人感到特別的,是張揚飾演的男主角,一個對權勢名利毫不感興趣、略顯隨性衝動、數度道破包裹在仁義道德之後的惡意盲點、看透名門正派不過爾爾的少俠。
礙於故事主軸與篇幅,張揚的角色沒有得到發揮,感覺像是楊過(憤世嫉俗)與令狐沖(灑脫自在)的混和體,也有幾分文藝片真誠守候的癡情,可惜都不夠深入。儘管如此,這種對江湖沒興趣、對掌門無懸念的男性角色,在武俠片中可謂另類異數,無怪會引來師妹惱羞成怒的批判:「當初何必學武功!」張揚長年以來鮮少參與古裝片,卻也在這波刀劍風潮中未能倖免。雖然肢體動作不若王羽、狄龍等青春男星俐落猛健,倒也堪稱盡力盡量,配合一貫正派爽朗的氣質,表現可圈可點。


〈太極門〉片末,臉龐劃傷的樂蒂睜著毫無神韻的眼睛,靜靜聆聽敵手腳步,隨即迅速揮劍,斬斷對方臂膀……這應是她從影以來數一數二的狼狽血腥時刻,那怕心中百般不願,依舊兢兢業業做到最好。為證明自己不若旁人以為的弱不禁風,愛打保齡球的樂蒂笑言:「都以為只能玩八磅重的,事實上我的是十二磅的保齡,很多朋友知道了我有這份臂力後,都瞪著眼睛表示驚奇呢!」歷經婚變打擊,無論身心都有更添堅強,尤其知道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雖然下定決心不再演武俠片,真實人生中的樂蒂卻有著說一不二的俠女性格,正是這股真性情,才是吸引影迷長年支持的魅力與動力。

參考資料:
1.本報訊,「樂蒂雷震和袁秋楓 春節後回國 拍新片外景」,《聯合報》第九版,1968年1月22日。
2.本報香港航訊,「樂蒂拍武俠片 馬上弓箭嫻熟」,《聯合報》第八版,1968年2月5日。
3.本報訊,「袁秋楓雷震昨來台」,《聯合報》第五版,1968年2月6日。
4.本報香港九日航訊,「樂蒂不做老闆 退出金鷹公司」,《聯合報》第九版,1968年4月14日。
5.本報訊,「樂蒂今返國」,《聯合報》第五版,1968年5月2日。
6.謝鐘翔,「樂蒂‧落得逍遙遊」,《聯合報》第三版,1968年5月3日。
7.本報訊,「樂蒂歸去 離情依依」,《聯合報》第三版,1968年5月10日。
8.本報訊,「樂蒂臨別依依」,《經濟日報》第八版,1968年5月10日。
9.謝鐘翔,「女星們不願意 拍攝武俠影片」,《聯合報》第八版,1968年5月20日。


太極門(Duel at the Supreme Gate)
導演:袁秋楓
編劇:易凡
演員:樂蒂、張揚、雷震、石堅、任浩、周瑾、文蘭、劉茜蒙
首映:1968年7月25日(香港)
出品:金鷹電影製片企業公司(香港)
劇情介紹:
不問世事的太極門掌門沈雲飛與妻子(劉茜蒙)、門人及自幼收養的孤女玉萍(樂蒂)隱居白雲山莊,遠離武林是非。某日,宿仇管寒冰(石堅)命徒弟申大榮(雷震)潛入山莊,盜取鎮門之寶「金劍魔鏡」。沈雲飛帶領眾人追捕,正將申大榮重重包圍之際,他將其交給埋伏一旁的師父,自己則趁亂逃離。其實,沈、管兩人恩仇源自二十年前,失去「金劍魔鏡」的管寒冰為沈雲飛所敗,他始終將恥辱牢記在心、伺機報復,二十年後,兩人再度對壘,管寒冰以「寒冰掌」擊中沈雲飛要害,導致他元氣大傷、命在旦夕......為救恩師性命,玉萍自告奮勇至天南老人處求取「千年蔘丸」。
經過一番跋涉,玉萍終於到達天南山,不巧天南老人正閉關修練,其女方小玲(文蘭)不由分說阻止,玉萍本欲忍讓,無奈對方咄咄逼人,她只得拔劍迎戰。打得難分難解之際,大師兄徐振南(張揚)出面調停,得知玉萍來由,決定代師父作主贈送蔘丸。小玲對玉萍充滿敵意,她請小玲打己出氣,未料對方真的出重掌,莫可奈何的玉萍只得負傷趕路,振南擔心安危,靜靜尾隨保護。深夜狂風驟雨,兩人暫宿古廟,振南噓寒問暖,玉萍感激非常。


歷盡辛苦返回白雲山莊,卻是師兄姐身著喪服阻止玉萍入內的陣仗,原來師母向眾人道出她是管寒冰親生女兒的秘密,接任掌門的程大宗決定忍痛「清理門戶」,將仇人之女趕出太極門,玉萍得知真相,猶如五雷轟頂。二十年前,玉萍生母(樂蒂分飾)本是太極門人,與管寒冰相戀,受其唆使偷走「金劍魔鏡」做為嫁妝。管寒冰憑此橫行江湖,妻子不忍武林殺戮,悄悄交還寶物,助沈雲飛擊敗丈夫。事後,身體孱弱的她前來投靠太極門,臨終前托孤沈家。
程大宗雖認為錯不在玉萍,唯血海深仇亦不能視而不見,堅持要她自謀生路。此時,申大榮突然現身,直言同樣出身太極門的自己,照輩份可算是「大師兄」,理應繼任掌門。申大榮欲與程大宗一決高下,但師母認為後者非其對手,玉萍勇敢應戰,幾經纏鬥竟打敗申大榮。玉萍立下大功,但仍不為門派接受,將被迫留下隨身多年的太極劍,黯然離去。目睹一切的振南忍無可忍,現身痛罵:「好一個正大門派,只會欺負弱女子!」隨即將「義薄雲天」的匾額毀去「義」字後離開。
振南勸玉萍勿需在意生父身份,只求自己問心無愧,他送上師父贈己的金簫劍給玉萍防身,兩人即告分手。未幾,申大榮稱奉師父之命帶玉萍「回家」,她思索後暫時同意。來到管寒冰的密室,玉萍希望父親能答應自己兩個要求-將「金劍魔鏡」歸還、到沈雲飛墓前謝罪,否則休想她認祖歸宗。管寒冰既氣又怒,遂將女兒關在密室。玉萍不慎觸動機關,竟發現珍藏的「金劍魔鏡」和秘笈,她聽見父親辱罵申大榮有意偷取「金劍魔鏡」,趕緊將東西放回原位,並假意軟化態度。玉萍希冀能憑己之力化解雙方仇恨,有意做收漁翁之利的申大榮不以為然道:「難!難!」


沈雲飛祭日,玉萍帶著「金劍魔鏡」、身著喪服趕到,儘管師兄指仇恨不共戴天,她依然善意將寶物交還。未料,才一脫手,就被尾隨其後的申大榮奪去,管寒冰隨後趕到,慌亂間竟出掌打中亟欲保護師母的玉萍,致使她重傷昏死。眾人正擔心玉萍安危,正巧碰到帶徒弟前來致歉的天南老人,由於傷勢嚴重,即使服下蔘丸也已毒血攻心,必須回天南山調養,振南對玉萍關心溢於言表,使暗戀他的師妹小玲嫉妒異常。玉萍雖度過險境,卻因劇毒導致雙目失明,藥石無效。振南不願玉萍灰心喪志,安慰她可少見許多殘忍殺戮,自己也願意當她的雙眼,小玲氣憤難平,故意冷嘲熱諷:「早知要伺候一個瞎子,當初何必學武功!」玉萍深受刺激,靜靜離開天南山。
玉萍一路跌跌撞撞,巧遇四處尋找申大榮的管寒冰,他希望照料女兒,玉萍則感嘆生父殺了師父,情與義的糾葛使她陷入萬分痛苦......管寒冰聞言,承諾奪回「金劍魔鏡」後必定歸還太極門,並親自向沈雲飛致歉。深夜,玉萍在古廟門外吹奏金簫劍,簫聲引來四處尋訪的振南,她不願振南犧牲前途,以自殺逼對方離去,他表面留下錢財衣物後離開,實際暗暗跟蹤保護。荒山野嶺中,玉萍一度遭惡霸暗算,幸得振南出手才免一劫,為使她接受好意,振南自稱是身無牽掛的老人,自願陪伴玉萍尋找管寒冰下落。同一時間,管寒冰遭申大榮以「金劍魔鏡」所傷,過世前命徒弟將他送至沈墓前,了卻對女兒的承諾。另一面,毫無顧忌的申大榮帶著「金劍魔鏡」赴白雲山,誓言奪下掌門之位,否則不惜血洗太極門。他以魔鏡使人無法睜眼,再以金劍刺殺同門,師母莫可奈何,命程大宗交出掌門令牌後,全體退出白雲山莊。


玉萍與老人共結茅蘆、相互照應,振南循循善誘練劍、恢復信心。偶然機會,她發覺老人的手十分年輕,幾經追問,振南只得道出真相。此時,沈師母廣發英雄帖,懇請武林高手協助驅逐無惡不作的申大榮,無奈天南老人身染重病、小玲出家為尼,輾轉找到隱居的振南。振南聞言大笑,憶起當年太極門毫不留情趕走玉萍,氣派不可一世,如今卻也落到這步田地......自稱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不過問江湖世事,遑論天南派掌門之位。
玉萍聽到振南談話,獨自一人攜金簫劍前往白雲山莊,振南猜測事情已被玉萍知曉,隨後出發。路上,玉萍收拾四個魚肉鄉民的太極門弟子,再殺退埋伏白雲山下的惡徒。眾武林豪傑群聚太極門,與擁有「金劍魔鏡」的申大榮展開惡鬥,他利用魔鏡使人無法睜開眼睛,順勢再以金劍奪人性命,瞬間殺死大半。危急之際,玉萍趕到,雙目失明的她毫不懼怕魔鏡,申大榮屢試屢敗,最終死在玉萍的金簫劍下。太極門人見玉萍立下大功,欲推舉為掌門,但她稱已退出武林,祭拜師父後,手持太極門送還的太極劍,與振南相偕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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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摘要:【經典電影回顧】太極門(1968):由樂蒂、張揚主演,在傳統之餘別出心裁的武俠片。
播放歌曲:樂蒂主演〈妙手回春〉插曲「葬花」張伊雯演唱

本文同時刊登於「戀上老電影…粟子的文字與蒐藏」新聞台
文章網址:情與義之間…樂蒂主演〈太極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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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首席小生的銀幕上下…唐菁


首席小生的銀幕上下…唐菁
粟子

「唐菁婚後,私生活乃見嚴謹,這是中國小生在『傳統』上難得的行徑。唐菁這種在『安定中求進步』的態度,的確是許多演員值得效法的好榜樣。」三十四歲的唐菁(1924~)成為丈夫、父親的第一年,時任記者的姚鳳磐字裡行間盡是讚賞。這位英挺帥氣的台灣首席小生,於公於私順遂非常,風流情史宛若昨日黃花。時序邁入六0年代中,已入不惑之年的他,卻為愛情拋妻棄子,點點滴滴佔據媒體版面,對話情書詳細刊登、一一點評,寫實上演比電影還具張力的愛恨情仇。不論願或不願、有無難言之隱,唐菁和他因戲結緣的戀人陳方(1941~),勢必背負外遇男女的罵名……。儘管壓力排山倒海,兩人依舊堅持繼續攜手,一如陳方寫給男友的信:「我既然愛了,就應該有勇氣,錯了也就讓它錯到底吧!」那怕「錯到底」的代價,沈重得超乎想像。
唐菁竄起的時代,正值國語片鬧小生荒,人才濟濟的香港尚且如此,遑論資金機會貧乏的台灣。比起同期的黃宗遜、藍天虹,他外型討好、氣質清新,加上態度恭謙有禮、認真鑽研演技,迅速躍升寶島首席小生。未幾,唐菁應邀到港拍片,曾經歷青黃不接的徬徨時期,曾為不被諒解的緋聞遭到冷凍,起起伏伏,終於憑00七式的硬漢角色翻紅,演藝生命由小生延續至中生。無論觀眾是否能夠體諒私領域的風波,銀幕上的他,的確散發獨到的男性魅力。


關於唐菁
原名唐振青,又名唐治民,1946年自農村學校畢業,任職牧場技士與管理員等職。二十四歲,愛好攝影的他報考空軍,初為空軍攝影師,後轉作地勤人員。1949年,隨國軍來台,基於對演戲的興趣,考進陸軍劇團服務,經漫畫家牛哥介紹至農復會(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當繪圖員。二十九歲,透過編劇陳文泉引薦,以演員身份進入「農業教育電影公司」(簡稱農教),參與首作為反共片〈烽火麗人〉(1953),與吳驚鴻分任男女主角,表現頗獲好評。1954年,「農教」與「台灣電影公司」合併成「中央電影公司」,唐菁遂成為最受倚重的台柱明星。1960年,因與「中影」解除基本演員合約,短暫淡出影壇,月餘後復出。
數年間,幾乎在台投資的國語片,十有七八均由他主演,作品包括:〈風塵劫〉(1954)、〈甘蔗姑娘〉(1954)、〈千金丈夫〉(1954)、〈梅崗春回〉(1955)、〈關山行〉(1955)、〈歧路〉(1955)、〈碧海同舟〉(1956)、〈夜盡天明〉(1957)、〈歸來〉(1957)、〈她們夢醒時〉(1958)、〈風流冤家〉(1957)、〈懸崖〉(1959)、〈王先生投奔自由〉(1960)、〈魔窟殺子報〉(1960)、〈天倫淚〉(1960)、〈颱風〉(1962)、〈黑森林〉(1962)、〈龍山寺之戀〉(1963)等。應「邵氏」邀請拍攝〈殺人的情書〉(1958,又名卡爾登情殺案),是繼藍天虹之後,又一獲香港片商相中的台灣小生。1963年,以〈黑夜到黎明〉(1963)的正直軍官一角獲第二屆金馬獎最佳男主角,是首位出身台灣影圈的金馬影帝。
經「邵氏」、「中影」合作片〈黑森林〉導演袁秋楓介紹,由台赴港加盟「電懋」,主演〈聊齋誌異〉(1963)、〈雷堡風雲〉(1965)、〈亂世兒女〉(1965)。期間,因與新進女星陳方的婚外情,引發妻子林富美(1958年結婚)強烈不滿,輿論一面倒指責男方薄情忘義,連帶影響電影事業。風波稍息,唐菁轉投「邵氏」,接演系列時裝諜報、古裝武俠片,頗受歡迎,影片如:〈鐵觀音〉(1967)、〈特警00九〉(1967)、〈鐵漢風流〉(1967)、〈催命符〉(1967)、〈鐵觀音勇破爆炸黨〉(1968)、〈豪俠傳〉(1969)、〈飛燕金刀〉(1969)等。
1970年,與「邵氏」合約到期、轉為自由演員,定居香港,為各公司拍片,片種涵蓋範圍廣泛、戲路甚廣,作品如:〈大丈夫能屈能伸〉(1970)、〈怒劍狂刀〉(1970)、〈天龍八將〉(1971)、〈黑靈官〉(1972)、〈應召女郎〉(1973)、〈香港屋簷下〉(1974)、〈撈女日記〉(1975)、〈五毒天羅〉(1976)、〈伴遊小姐〉(1976)、〈天涯明月刀〉(1976)、〈她〉(1976)、〈李三腳威震地獄門〉(1977)、〈面懵心精〉(1978)、〈蕭十一郎〉(1979)、〈失業生〉(1981)、〈大旗英雄傳〉(1982)等。從影三十年,拍攝超過七十部電影,後逐漸退居幕後改任配音,同時經營進出口生意。


趁勢崛起
初入影壇,唐菁就在〈烽火麗人〉獲拔擢為男主角,除了本身條件,多少也暴露小生人才缺乏的警訊。初期雖不免被批評「稍嫌沈靜」、「情緒有些表達不出」、「脂粉氣太重」、「戲稍嫌淺嫩」,卻也有「演來還生動」、「亦夠洗鍊」、「盡力而為」、「對角色型的把握很好」的讚美,特別適合青年才俊一類正面角色。天時地利,唐菁持續自我磨練精進,赴港接拍〈殺人的情書〉時,總是做足功課:「先對劇本下功夫研究,瞭解劇中人物、背景,熟讀台詞、實習動作,可以說一切都是非常認真。」與年貌相當的男星相比,唐菁入行時間晚,無形間加強他年輕爽朗的優勢,可接演明顯低於實際年齡的青年角色。
隨著知名度提昇,唐菁維持一貫「求進步」作風,成功更是記者筆下虛懷若谷的結果:「在為充實自己而隨時虛心求教,在工作態度上,在待人處世上,他都是誠心誠意地在『謙受益』中下功夫。」不論任何角色,皆仔細揣摩人物性格,有時先穿上戲服「感受」氣氛,種種努力使每部戲都能見到進步。「瞧,唐菁臉上有戲了。」姚鳳磐認為他的聰明在於「不以風流小生自居」,而願意花費時間用心琢磨演技,把握每個能夠展現才華的機會。
五0年代下半,台灣影人持續前仆後繼嚮往香港,唐菁也獲邀在〈殺人的情書〉試水溫。相較部分「洋洋得意」(指到台灣以外地區拍戲)的同行,顯得格外低調甚至不太提起,唐菁的理由十分貼心:「『到香港去』無形中成了大家的理想,也是唯一的情緒上的刺激!多提香港,好像更會刺激大家,撩起情緒上的波瀾而影響平靜的生活。」不把自己的得意加諸在別人的痛苦上,無怪贏得有口皆碑的好人緣。


社交性格
「唐菁的性格很溫馴,難得臉紅脖子粗地發脾氣,……銀幕上下、圈子內外,都獲得佳評和愛戴。」除去婚外戀滿城風雨期間(1964~1966)的負面報導,其他時候關於唐菁的文章,大半是褒多於貶,舉凡:謙遜(不是獻殷勤或拍馬)、有禮(誠心接受幕前幕後伙伴的愛護教導)、和藹(隨和大方、圓滑又自然的社交態度)等美善用詞,都是形容他的常客。遇到不知所云的新手記者,唐菁非但沒有絲毫不耐,還會輕鬆寒暄、引導話題:「適可而止地告訴你他的近況,會在那麼沈默的狀態裡製造和諧的氣氛。」如此善解人意且外型出眾的男士,難免引來女性矚目。從單身到已婚,花邊新聞不斷,結婚不到一年,桃色傳聞仍頻頻見報……擔心假消息惹來閨房勃谿,唐菁趕緊正色澄清:「男女之間除了愛情之外,還有友情的存在,……老兄(指記者):難道你還不相信我,尤其是我和富美!」
1958年中,獨自一人在港的唐菁,接連傳出與舞場小姐過從甚密。面對熟人單刀直入詢問,他的回答反映成熟社會人的處世態度:「只不過想以一種歡樂的氣氛來沖淡你客邸的寂寞;如果一定固執成見,不能通權達變,反而得罪了人!」唐菁深覺旁人眼中的「假戲真作」,其實只是「普通應酬」,聊到與新婚妻子的感情,盡是平凡家居幸福:「『食』、『住』都比在外面強,一切還是家中好!」訪談至此,文末的結論應該也是不少人對他的看法:「我相信他給大家的印象是爽朗、健談、穩健並善於處世做人而且是一個愛妻子的好丈夫!」


外遇迷霧
1958年1月,唐菁與小七歲的林富美正式結婚,典禮由「中影」總經理李葉主持,於攝影廠A棚舉行,燈火輝煌、喜氣洋洋,鋒頭一時無二。新婚不到半年,唐菁為新片前往香港,短居公寓的正面對,就是鶯鶯燕燕聚集的舞廳,他不諱言常與女性接觸,但都是「自然而然成為朋友」,更從未忘記「已婚」身份。同年底,夫妻感情頗佳的唐菁,開玩笑稱另一半「移情別戀」,對象其實是強褓中的兒子。儘管不時有曖昧不明的緋聞,偶爾打翻太座醋罈,但他都是「硬著頭皮默默靜待訓示」,沒有任何結束婚姻關係的念頭。直到與「電懋」簽下一紙合約,暫別妻兒單身赴任,才使看似穩定的關係浮現裂痕……
拍罷〈聊齋誌異〉,闊別十五個月的唐菁為〈雷堡風雲〉回台,行李塞滿各式毛衣皮鞋和打字機,他甘之如飴:「這都是我從香港帶回來孝敬太座的,還替我六歲的寶貝兒子買了一大堆玩具!」愛家愛妻愛子的好丈夫好父親形象,卻在兩個月後嘎然而止。一則由「電懋」女星陳方母親刊登「駁斥香港某週刊報導唐菁婚變與女兒有關」的啟示,瞬間引爆男方極力淡化的家庭風暴。最初,唐菁不明就裡:「外傳和妻子鬧婚變,並不確實,但兩人之間確實因謠傳而發生嚴重誤會。」被指為第三者的陳方,則透過信件駁斥謠言,表明一人由台到港努力事業,且「唐菁是一個已婚的人」,所以「不會向這樣一條錯路上走的。」對比兩位影星的鄭重澄清,林富美卻在此時遷居娘家、前往香港,夫妻十幾天未見,趕拍〈雷堡風雲〉的唐菁神色自若:「等見面後,一定可以解釋得清楚。」
「我從沒有過離婚的打算,為了孩子,我怎麼能離婚呢!」唐菁回憶與陳方結識的經過,純粹是赴港時的同船之誼,加上同鄉、同公司的緣分,才常聯袂出席社交場合。無論真假,風言風語已使他失去不少拍片機會,甚至能否在三年後與「電懋」續約也成隱憂。既然家庭生活美滿,為何不接妻小就近陪伴,他的理由充足:「拍片收入並不寬裕,香港生活程度又太高,因此沒有力量負擔他們在港的費用。」同一時間,林富美留港數天後返台,她一面說未聽聞丈夫與陳方的任何傳說,一面意有所指道:「唐菁嘴巴居然如此地硬,他是不是想要我把手裡的證據公布出來?」一再暗指丈夫未說實話。對唐菁有提拔恩情的袁秋楓,自然成為她諮詢(抱怨)的對象,袁太太坦承自對方口中聽到:「說唐菁一回到台灣,不但不對她加以慰問,反而向她提出離婚要求。」出乎意料的是,林富美未直接找陳方理論,她的說法十分理性:「離婚的要求是唐菁提出來的,一切責任都應由唐菁一人肩負!」


各說各話
自三角戀於1964年12月浮上檯面,幾乎每隔幾日(激烈時甚至日日)就有一至數則相關報導,篇幅之大、內容之精,絕對可用鉅細靡遺形容。就像所有的感情糾葛,明明真相只有一個,卻因為視角不同、立場各異而出現截然不同的詮釋,正如三位當事人對離婚事件的各自表述—陳方:空穴來風、絕無此事;唐菁:聚少離多、夫妻情薄;林富美:丈夫堅離、定有隱情。
被指介入婚姻的陳方,不只一次感嘆遭逢「無妄之災」。她後悔沒在第一時間澄清謠言,直言長期以來都把年長十七歲的唐菁視為大哥,僅僅是人在異鄉、彼此照料的兄妹之情。陳方早有一位在台就讀大學的男友,唯受緋聞影響,突然停止魚雁往返,她語氣無奈:「謠言不但使唐菁、林富美鬧家庭糾紛,也使我的男友發生誤會,我是逼得沒辦法才宣佈有男朋友的,但對方可能已不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從小到大規規矩矩,卻因嚮往電影圈而捲入泥沼,陳方對父母、家庭都感到抱歉,甚至懷疑千里迢迢到港尋夢是錯誤的決定。話題屢屢圍繞唐菁,1965年4月被「電懋」送回台灣休假一個月的陳方(不願事情在港延燒,索性讓她回台省親)逼得沒辦法,只好說出兩人合作〈聊齋誌異〉時、對他的看法:「就男人而論,他也算是英俊瀟灑的,就是……就是有點『用情不專』!」不久男主角回港,她公開鼓勵唐菁「面對現實」,不能對髮妻置之不理。說到「徵婚條件」,陳方毫不考慮答:「只要『沒有結過婚』就行了!」
作為事件裡的唯一男性,唐菁一開始倒很輕鬆:「夫妻之間的事,沒有大不了到不能解決的,我何必要去找她談這種不愉快的事呢?」拍罷〈雷堡風雲〉外景,曾說不會離婚的他,回到香港即祕密搬離住所,與外界鮮少聯繫。與林富美通電話時,唐菁強調和陳方沒有瓜葛,卻無法解釋自己指責妻子「不能原諒妳逼走陳方」的矛盾說詞。其實,唐菁在1964年底回台時,已有意結束婚姻關係,經親友規勸才打消念頭並答應三個條件:回港後不與陳方私人會面、三個月內接妻子赴港定居、定期寄生活費,只是一切都在他離開後煙消雲散。暫別緋聞女友,拒見妻子的唐菁獨居香港,見媒體偏袒後者,加上離婚遙遙無期,一度自暴自棄,不理髮、不剃鬍,折磨封閉自己,並說出非分手不可的理由:「與太太已沒有愛情存在,向太太提出離婚,太太不接受,太太拖住,是太太的不對。說到責任,我已將收入半數交給林富美,進到了做丈夫、父親的責任。」雖然妻子始終認定丈夫另有意中人,唐菁對外還是不置可否。
至於最受輿論支持的「受害者」林富美,自述丈夫為〈雷堡風雲〉回台時,就以「夫妻分隔兩地、生活不妥」為由提出離婚。希望維持關係的她,自願容忍退讓、承受委屈—非但可以自行負擔生活費用(即唐菁不須寄錢回家),亦同意他「在香港可以盡量玩」,接受分居但不答應離婚。1965年4月,林富美無法得到滿意答覆,經「電懋」作保,她立即辭掉工作、帶著兒子飛往香港。唐菁請人送生活費給母子,不僅不願與他們見面,甚至在袁秋楓夫妻面前坦承:「我愛陳方!林富美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離婚,要不就回台灣!」轉圜無望,唐太太時而激動時而懇求,就是不想破壞家庭,從她的言談不難看出對丈夫的悔恨與深愛:「早已聽到唐菁的謠言,我一直太信任他了,總覺得是他一時糊塗,會有回心轉意的一天。……他連親骨肉都不看一眼,使我看穿了他的真面目。然而無論他如何對待我,我總存個希望,讓孩子不要失去了父愛。」
1964年12月下旬至1965年4月中旬,陳方、唐菁、林富美各執一詞,程度從完全沒有、模稜兩可到絕對有鬼,只有登場人物是最大公約數。儘管是明星銀幕外的家務事,高潮迭起絲毫不輸精心設計的劇本,觀眾各有支持,只是十有八九站在原配一邊。不同於唐菁說詞反覆(先宣稱離婚與陳方無關、後承認與她相愛),形象大傷的陳方一臉憂傷:「唉!真後悔,當初不該常和他結伴出席宴會的,我總以為與結了婚的人在一起比較安全,哪想到他會和太太提出離婚……我對他真是恨之入骨!」不過,她的說法不久就被林富美公佈的證據—與唐菁往來的書信推翻,內情跟著呼之欲出……


愛的真相
雖然暫時天各一方,唐菁、陳方還是在秘密的情況下持續通信,內容和女方對外的冷淡態度完全不同(如:彼此以英文的丈夫妻子相稱、一再提到深愛唐菁等),證實兩人確實發展出愛情關係。其中一封由陳方所寫的長信(1965.05寄出),輾轉落至林富美處,她讀完之後一陣悵然:「沒想到另一個女孩子闖入後,唐菁變了,變得無情無義,變得要跟我離婚。」不知記者是否徵詢陳方同意,同篇報導竟大幅摘錄信中文字,確有侵犯隱私的犯罪嫌疑。原本只屬兩人的濃情蜜意,現在卻成人盡皆知的「出軌證據」,對唐菁寫下「我這有多麼痛苦呢?」的陳方,或許正因信件的曝光,被打入更深的懊惱。
婚變鬧得沸沸揚揚,「電懋」為免麻煩,遲遲未要陳方回港。1965年10月,她得到香港聯合英文中學校長鄧樹勛(即影星丁寧之父)的聘書(擔任秘書兼會計員)後,瞞著至親獨自離台,一心與愛人重逢。陳方寫給好友的信中,坦言為了「愛」由乖孩子成為人人眼中的「壞女人」,但她不求同情也不求瞭解,更心甘情願接受所有攻擊。「為了他,即使有人告訴我回到香港是死路一條,我也是要去的……」陳方既有如此決心,為什麼先前堅決否認?她確有一番不得已的苦衷:「關於我回台後,曾向記者先生們否認其事……年老的雙親及兄姐流著淚請求我給他們點面子,給他們做人的餘地,要我否認時,我能再抗拒嗎?當然我們全錯了,因為紙包不住火。」
眼見唐菁、陳方走到一起,林富美選擇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兩人通姦及妨害名譽。她雖提出確切證據,檢察官也發出傳票,但法界人士多認為此舉效果有限—發生地點在香港(非中華民國領域)、所犯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重本刑為三年以上者,回國後才能適用刑法處罰),也就是說,就算認定有罪,也無法給予制裁。開庭時,只有林富美在親友陪同下應訊,她出示信件照片作為佐證,泣訴丈夫移情別戀後棄孩子於不顧……至此,夫妻情份已走到終點。
或許是爭一口氣、或許是還抱持一絲希望,林富美到省婦女會尋求支援。對方聽完她的「一面之詞」,深表同情卻也無計可施:「地檢署發出的通緝令都沒有把他『緝』回台灣,單憑婦女會的一紙公函,更不易發生效果。」「他不會回來的,我已經看得很清楚,唐菁已經把自己的妻兒置之腦後了!」理性明白覆水難收,感性還是執迷不悟,數度力挽狂瀾,只剩下身份證上配偶欄的唐菁二字。時隔兩年,林富美當選台中市議員,受訪時還將「破鏡重圓」念茲在茲,雖再三說「他不會回來」,卻也表明「不會計較」,那怕帶孩子回來也願意共同扶養。語末,她再度深情喊話:「我真的希望他回來,即使是來看看兒子也好!」


如果沒有這場轟轟烈烈的婚姻危機,唐菁就是一個風流倜儻、善於交際的男演員,可能偶爾因為花邊新聞上報,就像其他風流小生,頂多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如果他當初選擇實話實說,就算被批評負心,但總是長痛不如短痛……可惜人生不能重來,無法驗證「如果」是否是比較好的選擇。真真假假拖了兩年,結局還是與最初一樣,卻把原本各有發展的三人纏得筋疲力盡,畢竟在這多了一角的愛情關係中,沒有人是贏家。


參考資料:
1.一丁,「水銀燈下的工作」,《聯合報》第三版,1953年2月2日。
2.藝公,「影迷散記 談電影小生」,《聯合報》第六版,1953年8月9日。
3.殷作楨,「反共電影 躍進一步」,《聯合報》第六版,1954年1月7日。
4.本報訊,「『千金丈夫』出籠」,《聯合報》第三版,1954年8月26日。
5.艾文,「影譚 千金丈夫」,《聯合報》第六版,1954年10月28日。
6.艾文,「影譚 梅崗春回」,《聯合報》第六版,1955年3月30日。
7.陳明,「影譚 歧路」,《聯合報》第六版,1955年9月28日。
8.本報訊,「藍天虹東山再起嗎?」,《聯合報》第六版,1956年2月18日。
9.哈公,「影評 夜盡天明」,《聯合報》第六版,1957年3月29日。
10.本報訊,「寶島影圈」,《聯合報》第六版,1957年7月8日。
11.本報訊,「名小生唐菁 昨日結婚」,《聯合報》第二版,1958年1月26日。
12.本報訊,「藍天虹飛港 與鍾情合演 多情的野貓」,《聯合報》第三版,1958年6月30日。
13.本報香港航訊,「唐菁在港有人緣 樂蒂對他尤其好」,《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7月3日。
14.文化社特稿,「唐小生 闢緋謠」,《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8月1日。
15.鳳磐,「銀海拾珠 唐菁之子」,《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12月16日。
16.鳳磐,「藝人藝事」,《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12月24日。
17.鐵漢,「丁皓拉攏唐大嫂」,《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12月26日。
18.白濤,「觀影隨筆 殺人的情書」,《聯合報》第六版,1959年1月7日。
19.本報訊,「唐菁改戲路 吃力不討好」,《聯合報》第八版,1959年9月26日。
20.鳳磐,「我看『天倫淚』」,《聯合報》第六版,1960年3月21日。
21.哈公,「從『天倫淚』看中影公司」,《聯合報》第六版,1960年3月27日。
22.鳳磐,「唐菁復出拍戲 林沖不捨影圈」,《聯合報》第六版,1960年9月16日。
23.鳳磐,「我看颱風試片」,《聯合報》第八版,1962年4月28日。
24.本報訊,「影星唐菁 加盟電懋」,《聯合報》第六版,1963年6月6日。
25.本報香港航訊,「唐菁在港得意」,《聯合報》第八版,1963年11月7日。
26.本報訊,「唐菁陳芳分任 雷堡風雲主角」,《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8月13日。
27.趙堡,「唐菁自港歸 主演雷堡風雲」,《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10月19日。
28.趙堡,「影人影事 將演唐太宗 唐菁忙不迭」,《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11月15日。
29.本報訊,「銀色電影圈‧緋色是非圈」,《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3日。
30.本報訊,「唐小生浮沉星海」,《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3日。
31.本報台中二十三日電,「銀河風雨‧黯淡星辰」,《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4日。
32.本報台中二十四日電,「愁鎖梧桐院落 惹起銀漢風波」,《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5日。
33.本報台中二十五日電,「梨花猶帶雨 蟬聲在別枝」,《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6日。
34.王會功,「香江夢‧薄倖名!影城疑雲罩唐菁」,《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6日。
35.王會功,「寂寞悠悠香江水 悔教夫婿作影星」,《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日。
36.謝鍾翔,「陳方『避難』來台」,《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0日。
37.本報香港航訊,「唐小生鐵石心腸 說富美逼走陳方」,《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5日。
38.台中訊,「嫁得郎君演電影 香江情冷不如歸」,《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7日。
39.王會功,「大家同情林富美 唐菁承認愛陳方」,《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24日。
40.本報訊,「一句話惱了陳方」,《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26日。
41.本報訊,「悵望銀河空餘恨 天涯猶有未歸人」,《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5月10日。
42.本報訊,「莫謂花嬌招柳妒 傳情寄意幾封書」,《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6月10日。
43.本報訊,「唐菁婚變‧緋色大觀」,《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6月16日。
44.本報訊,「《黑白集》戲」,《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6月24日。
45.本報訊,「春蠶絲盡飛蛾撲火 陳方昨天悄然赴港」,《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0月3日。
46.何振奮,「司法二三事」,《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0月25日。
47.本報訊,「棄婦淚訴」,《聯合報》第六版,1965年10月27日。
48.本報訊,「陳方情奔香港 唐菁人歸何處」,《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16日。
49.本報訊,「盼夫不歸盼錢來 唐菁之妻處境尷尬」,《聯合報》第三版,1966年2月21日。
50.應鎮國,「林富美‧棄婦吟 不怨天‧不尤人‧只怪當年嫁唐」,《聯合報》第十三版,1966年3月12日。
51.侯政,「情場失意政壇出頭 滿懷癡情念唐菁」,《經濟日報》第五版,1968年1月23日。
52.魏艾齡,「我最喜歡唐菁的和藹」,《男兒本色》,香港:三聯,2005,頁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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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日 星期五

【廣播】對唱見真情…〈山歌姻緣〉


對唱見真情…〈山歌姻緣〉

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節目於2007年3月1播出〈全部在台灣拍攝的電影…山歌姻緣〉專輯。透過這部作品,可以一窺40年前的日月潭美景,體驗台灣南投純樸的山光水色。

國共持續針鋒相對的六0年代連文化交流面臨重重險阻,遑論演員,連電影作品都休想在對方地盤登陸。然而,努力防堵的政府機關卻怎麼也想不到,類似題材已透過兩岸三地的文化人,「巧合」地出現在中港台的娛樂電影裡。其中,外景在台灣拍攝的〈山歌姻緣〉(1965),便是受到〈山歌戀〉(1964)的賣座鼓舞,延續大陸經典〈劉三姐〉(1961)形式的歌唱電影。

單元名稱:【電影筆記】全程外景在台灣拍攝的經典老電影「山歌姻緣」
收聽網址:中央廣播電台「台灣紅不讓」點選3/1
節目摘要:電影〈山歌姻緣〉介紹與花絮,導演袁秋楓,演員杜娟、喬莊、何莉莉。
播放歌曲:一山還有一山高


〈山歌姻緣〉全片均在台灣攝製完成,內景於中影公司「士林製片廠」拍攝,外景則全部在台灣名勝取景,主要場景為魚池鄉的日月潭附近,透過電影可見當時南投明媚純樸的風光。
由於電影在台灣拍攝,因此有許多台灣影人(如:焦姣、葛小寶、武家麒等)參與本片,特別是六0年代末、七0年代初紅遍港台的巨星何莉莉,也是由此片展開星途。被導演袁秋楓發掘的何莉莉,當時只有18歲,臉龐還有些嬰兒肥,當時邵氏宣傳雜誌《南國電影》對她的加入已有數篇報導,內容稱她是品學兼優的文藝少女,和日後豔星形象很不相同。

「山歌」是〈山歌姻緣〉中最重要的元素,片中採用四十餘首中國各地的民謠,組合成26首別具特色的山歌,由周藍萍作曲、方玲(即編劇易凡)作詞,靜婷、江宏、劉韻為幕後代唱。不同於黃梅調著重文藝修辭的古典風格,歌詞極具地方民俗風味,現在聽起來更感純樸可愛。


目前天映公司重新數位修復的〈山歌姻緣〉僅有75分鐘,相較當時其他電影短上許多,推估損壞修剪的部分可能不少(例如:原聲帶中有「跛子對歌」、「獨眼對歌」、「麻子對歌」等橋段,電影中卻未見到)。因禍得福的是,〈山歌姻緣〉全片節奏因此加快,少了同類型歌唱片常有的拖泥帶水的感覺。


山歌姻緣
導演:袁秋楓
編劇:易凡
演員:杜娟、喬莊、石燕、焦姣、何莉莉
作曲:周藍萍
作詞:方玲
上映日期:1965年2月19日
曲目:序曲、採茶女、鸞鳳爭鳴、畫眉不叫無光彩、莫學花椒黑了心、藉花探妹心、花開並蒂、五月榴花、夢寐難忘、平地起風波、選佳期、在天願作比翼鳥、日久見人心、三寶對歌、矮子對歌、跛子對歌、獨眼對歌、麻子對歌、禿子對歌、秀子對歌、師爺對歌、繡花枕頭、一山還有一山高、何處覓郎蹤、歌聲衝破九重天、美滿良緣。


劇情簡介:
明末,採茶姑娘宋玉蘭(杜娟)與漁郎李春陽(喬莊)時常對唱山歌,兩人鬥智鬥嘴,雖然小有爭執,但感情漸篤、兩情相悅,並相約中秋完婚。未料,皇親胡國丈(田琛)之子國舅胡三寶(葛小寶)垂涎玉蘭美色,試圖橫刀奪愛,並搶先向玉蘭父親提親。
面臨恃強凌弱的國舅,玉蘭父親雖嚴明拒絕,卻受媒婆指責。玉蘭見狀決定施以巧計,告知媒婆必須通過「對歌」考驗,才願意與其結婚。湖畔升起「歌旗」,來自四面八方的男子紛紛登台與玉蘭對歌,卻都鎩羽而歸,胡三寶雖請來「歌員外、歌婆婆」之子,還是全軍覆沒。此時,春陽拿著長篙現身,與玉蘭相對歌,春陽對答如流,遂奪下歌旗。
然而,春陽在對唱中勝過胡三寶,使嬌生慣養的三寶大感不滿,受到身旁師爺的慫恿,計畫破壞兩人婚姻。三寶趁玉蘭、春陽成婚當日,強將新郎捉入府中,試圖以三百兩換取春陽退婚,但春陽誓言不從。另一方面,玉蘭得知春陽被囚,隨即告到官府,但縣官知道被告為當朝國舅胡三寶,即推託不予受理。


玉蘭滿懷悲憤至山廟,向神明訴說滿腔委屈,幸而巧遇深明事理的胡國丈,瞭解事情原委後,即帶著玉蘭一行人回府,並對兒子家法伺候。善良的玉蘭見三寶被打,仍為其求饒,並說只要找到春陽就心滿意足。未料,胡三寶早已派人把春陽推下滿是虎狼的虎狼山崖,眾人聞言大驚,翻山遍野尋找春陽。
聽到玉蘭喊聲的春陽從亂石折木中脫身,以山歌回應眾人。最後,險些拆散美滿姻緣的胡三寶則被迫參加打鑼迎親隊伍,玉蘭、春陽終成眷屬。

參考資料:
1.〈山歌姻緣〉DVD
2.muzikland,「喬莊 / 杜娟 - 山歌姻緣
(檢索日期:2007年1月23日)
3.muzikland,「百代黃梅調 / 山歌系列
(檢索日期:2007年1月23日)
4.吳昊主編,〈山歌姻緣〉,《古裝‧俠義‧黃梅調》,香港:三聯書店(香港),2004,頁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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