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
【廣播】為情所困…阮玲玉、莫愁
為情所困…阮玲玉、莫愁
粟子
「麗麗適於做演員,但是不適於周旋在複雜的影劇圈,她為人直率,做事不夠圓滑,浮躁的個性,倔強的脾氣,使她遇事很衝動,不能忍耐,沒想到她竟一時看不開服了毒,幸好現在沒有生命危險。」1964年9月,親人暱稱麗麗的莫愁(1934~1965)浮沉影圈多年,首度登上媒體頭條,竟是吞安眠藥自殺獲救的社會新聞。遠在台灣的父親得知消息,娓娓道出這番「早知如此」的感慨—高佻美豔的女兒雖有當明星的條件,但看似開朗的她總將傷痛隱藏心底,尤其把愛情看得特別重。遺憾的是,自述「對人生已有更透徹認識」的莫愁,隔年12月底再度輕生,虛弱身體不堪一再摧殘,去世時不過三十出頭。
讀著莫愁的遭遇,腦海浮現同樣早逝的阮玲玉(1910~1935),儘管兩人星途大不相同(前者屈居二線、後者是默片時代最偉大的女星),卻都有「重感情」與「把悲傷留給自己」的性情,對同事朋友常是笑容以對,不會不曾亦不習慣分享心中煩惱。然而,不說不等於沒有,不斷積壓所引爆的後果就是不可逆轉的憾事。死訊傳出,周遭朋友莫不感嘆未能即時阻止「如果那天去看看她」、「如果有撥電話給她」、「如果能多勸勸她」……無奈人生只有一次,沒有如果。
不同於演藝事業節節高昇,阮玲玉的愛情路始終荊棘密佈,自幼與母親相依為命的她不諱言:「我太弱,我這個人經不起別人對我好。要是有人對我好,我也真會像瘋了似地愛他!」偏偏兩次所託非人,先遇上不思振作的敗家少爺張達民,供吃供穿還遭冷言冷語;後被花花公子型的茶商經理唐季珊熱情追求,真正交往才發現他向來喜新厭舊,變心和翻書一樣快,「舊愛」倒成了挨打挨罵的受氣包。更有甚者,愛惜名譽的阮玲玉暫時隱瞞與張達民離婚的事實,每月供給他一百元「分手費」,卻反被對方誣告她改嫁、與現任男友聯手竊佔財物,惹得自己官司纏身。
「男人們大多是缺少良心的。當他把錢花完了之後,再也沒法子想了,又到我的身上來想法子了……」自殺前,阮玲玉為出庭應訊情緒大壞,復以輿論一面倒的指責批判,煩亂至極的她難得對記者一吐怨氣,將與前夫的孽緣和盤托出。原本看看就好的八卦內幕,卻因阮玲玉的棄世變成最真實的血淚控訴,對一生只對兩個男人付出感情的她而言,箇中辛酸悔恨悲憤又豈是三言兩語足以涵蓋。「唉,先生!人家一定要罵我不好的,你以為究竟是誰的不是呢?」說到這,阮玲玉的眼淚已奪眶而出,演過各類悲劇角色,或許有比這哭得更慘,但絕沒有比這傷得更重的。
阮玲玉原名阮鳳根,學名阮玉英,廣東省中山縣人,生於上海浦東。幼時父親病故,與做幫傭的母親相依為命,一同寄住在雇主張家。十五歲,入上海崇德女子中學就讀,後與相差八歲的張家四子張達民結婚。由於張家敗落、丈夫不識生產,阮玲玉只得自食其力,經介紹參與電影〈掛名夫妻〉(1927)的選角考試。未幾,她以獨特的悲劇氣質獲導演卜萬蒼賞識,隨即加盟「明星公司」,演出〈掛名夫妻〉、〈白雲塔〉(1928)等五部電影,後轉入「大中華百合」,作品包括〈情慾寶鑑〉(1929)等六部,發展只得一般。1930年,阮玲玉和公司一同併入新成立的「聯華影業」,陸續主演〈戀愛與義務〉(1931)、〈小玩意〉(1933)、〈神女〉(1934)、〈新女性〉(1935)等經典名作,為其藝術生命的發光時期。事業如日中天之際,她卻因與前夫張達民、男友唐季珊的糾紛陷入困擾,於出庭前日仰藥自殺,留給影迷無限遺憾。回顧阮玲玉一生,參演二十九部電影,成功塑造飄零寡婦、千金小姐、風塵女子、正直女工、婦權鬥士等銀幕形象,為三0年代最具代表性的演員。
「唉!張達民那不肯上進沒志氣的東西,……那時我實在年紀太輕,意志究竟薄弱。他自從認識我以後,就拼命向我的媽接近。那時候我的家庭也實在窮得可憐,他時常利用金錢供給媽使用。」阮玲玉不堪回首的婚姻,最初還因地位懸殊險些泡湯—張家始終不同意兒子迎娶出身卑微的傭人女兒,直到1926年張母過世,才依當地習俗(以媳婦身份服喪,藉此宣告夫妻關係)成婚。雖然嫁入傳統世家,卻已是家道中落的空殼子,加上丈夫遊手好閒,阮玲玉只得自己想辦法,進入「明星」賺取微薄的五十元薪水。
「他呀,家裡分得很多的遺產,依然一天到晚混在賭場裡賭呀、嫖呀。他那時候再也想不到我了,有錢用,有女人玩,哪管我在冰天雪地裡工作著。唉!想來真使我多麼傷心呀!」阮玲玉的抱怨並非無的放矢,沒多久張達民將錢財揮霍殆盡,轉而向妻子伸手,一次兩次三次無數次。為挽救逐漸墮落的丈夫與解救為此所苦的自己,阮玲玉多次透過關係幫忙介紹差事,但總是被他搞砸,不是挪用公款就是無故曠職。經過無數爭執,忍無可忍的女方透過律師提出一紙脫離同居的契約,承諾每月貼給前夫一百元,唯礙於明星身份與離婚並不光彩,暫時不對外說明。未料,這個保全面子的「曖昧」作法,反使阮玲玉日後陷入百口莫辯的窘境。
恢復單身,阮玲玉受到富商唐季珊的熱烈追求,從小缺乏寵愛關懷的她對這位經商有成、風度翩翩的中年男性十分動心,不久傳出兩人同居的消息。此時,張達民索錢不成的改以「苦主」出面,誣陷妻子侵佔物品,更欲向法院告發男方破壞家庭。新聞越演越烈,兩人只得拿出一筆可觀的費用私下了結……簡簡單單現金到手,想當然爾,類似事件將一再發生。「這一次他請律師寫信,無非也是最後的恐嚇罷了!不料唐季珊竟先發制人告他,以致造成這麼一場官司。」張達民、唐季珊對簿公堂,阮玲玉是非出面不可的關係人,小報趁機渲染三角緋聞,令愛惜名譽的她苦不堪言。
結束〈國風〉(1935)拍攝,心力交瘁的阮玲玉服食安眠藥自盡。關於她選擇結束生命的原因,外界重說紛紜,一般認為與身陷莫須有的官司麻煩是主要理由,但曾與她合作的女星黎莉莉則有另一層解讀:「阮玲玉之所以在後來感到消沈、厭世,報紙上的攻擊以及張達民的污辱、迫害為主要原因。但是,當時也有其他一些情況給她造成一種『威脅』。」所謂的「威脅」包括:進入有聲片後必須講國語,祖籍廣東、上海成長的她發音並不標準;身體比較孱弱,不堪負擔較費體力的演出。阮玲玉的死不只震撼影圈,亦受到全國矚目,各界弔唁不斷,出殯當日上萬民眾自發送她最後一程。
阮玲玉死後,唐季珊迫於輿論壓力陸續拿出兩封遺書,一封「告社會書」除指責張達民需索無度,更感嘆社會大眾誤解:「我一死何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人言可畏」即是日後對她自殺的普遍理解。另一封,則是對唐季珊的溫情告白:「我真作夢也想不到,這樣快就會和你死別。」、「我很對你不住,令你為我受罪,現在他雖然這樣百般的誣害你我,但終會有水落石出的一日。」、「我死後有靈,將永遠護佑你的。」然而,電影界長期對這兩封(尤其是後者)存疑,認為阮玲玉雖是知名影星,也不大可能在死前特意條理寫下「告社會書」;其次,唐季珊曾在許多人面前辱打阮玲玉,且已公開結交新歡,她怎會寫下「我很對不住你」這種充滿感性的遺言。
「達民:我已被你迫死的,哪個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離後,每月又津貼你一百元嗎?你真無良心,現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滿意足啊!人們一定以爲我畏罪?其實我何罪可畏……」、「季珊:沒有你迷戀『XX』(即女星梁賽珍),沒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約不會這樣做吧!……沒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了,我很快樂。」時隔月餘,一份印量很小的《思明商學報》刊出兩篇屬名阮玲玉、分別給張達民和唐季珊的遺書,內文的心境口吻與筆跡,都與她本人非常貼近。文中說明兩封信件正是來自梁賽珍,先前的「假遺書」也由她代筆,之所以將正本公諸於世,是因為她們姊妹看穿了唐季珊的為人。唯令人好奇的是,為何早在三0年代已公開的「真遺書」,至1997年才被影史學者沈寂挖掘出土,究竟是無人關注還是另有隱情?仍是一個待解的迷團。
「與人無關,不要救我!」莫愁留下簡短數字仰藥,甫經歷喪夫之痛的母親得知噩耗,震驚暈眩、欷噓不止:「我一直想留麗貞在家多住一段時間,但她堅持不肯,如今果然發生意外,麗貞的身體那麼壞,這次大概是沒有命了!」一年多前,莫愁因情厭世,昏迷七十多小時後甦醒,此後恢復過往開朗健談的性情,彷彿一切雲淡風清。未料,一度「想通」的她最終還是難過此劫,給至親好友留下無限傷痛。
外型冶艷、風情萬種的莫愁,事業感情都頗為坎坷—年輕時嫁給有婦之夫,胞妹也嫁給同一人,複雜心境非他人能解;憑港姐之姿進入影圈,卻總在二三線打轉,好不容易當上主角,電影又不賣座;自殺獲救,決心重振精神,又碰上歹徒搶劫意外受傷;一心與經商男友共度餘生,對方礙於已婚身份無法給予承諾,聖誕夜守候多時,他卻疑似和新歡樂不思蜀……種種「與人有關」的不如意,逐漸累積成莫愁「不要救我」的悲傷遺願。
莫愁本名王麗貞,祖籍江蘇,十七歲時在上海與譚姓軍人結婚,隔年與丈夫、娘家一同遷居台灣。1956年,夫妻赴港定居,年餘雙方協議離婚,二子由夫家扶養(女方負擔部分教育費用)。1959年,莫愁更名王莉莉參加香港小姐選美,獲第三名,隨即與「邵氏」簽下三年基本演員合約,取藝名莫愁。期間,她陸續參與〈黑夜鎗聲〉(1960)、〈狂戀〉(1960)、〈千嬌百媚〉(1961)、〈隔牆艶史〉(1961)、〈盲目的愛情〉(1961)、〈楊貴妃〉(1962)、〈紅樓夢〉(1962)、〈杜鵑花開〉(1963)、〈梁山伯與祝英台〉(1963)、〈花團錦簇〉(1963)等多部影片,均為二三線配角或客串,星運不如預期。
與「邵氏」約滿,莫愁轉投「電懋」(後改組為國泰),雙方簽約兩年,陸續參演〈諜海四壯士〉(1964)、〈西太后與珍妃〉(1964)、〈澳門風雲〉(1964)、〈都市狂想曲〉(1964)、〈玉堂春〉(1964)、〈深宮怨〉(1964)、〈寶蓮燈〉(1964)等,漸受矚目,尤以〈聊齋誌異〉(1965)的半身裸體畫面引發話題。1964年,應王引主持的「南天影片」之邀,來台拍攝〈新婚大血案〉(1965),為莫愁首度(亦是唯一)擔綱女主角,〈危險人物〉(1967)是她拍攝的最後一部電影。與男友楊先生陷入愛情困擾的莫愁,曾於1964年9月自殺未遂,隔年12月底因服藥過量去世,得年三十二歲。
模特兒般的修長身材(165公分、53公斤)、煙視媚行的美豔氣質,儘管不滿二十已是妻子母親,莫愁卻不甘於只當家庭主婦,屢屢請丈夫同意她「做電影明星」的願望,無奈談判破裂。協議離婚那年,也是莫愁選上港姐、加盟「邵氏」的時刻,當時她不過二十五歲。「我是為了拍片才進電懋的。」1963年,莫愁與「電懋」簽約,不諱言先前三年近乎虛度,對新公司只有一個要求—多拍戲。明明較早出道,莫愁的知名度卻遜於「中影」力捧的新星王莫愁(本名王玉蘭),記者筆下的各有千秋,實際運氣也各有高低。
「我喜歡演反派戲,反派戲能發揮,能從戲中表現突出的性格。」、「我的臉型古裝很不適合,時裝較好,我是喜歡演時裝戲。」數年等待,莫愁終於被尊稱「舅舅」的王引(與其妻袁美雲、女袁小雲熟識)相中,擔任其自導自演的〈新婚大血案〉(原名賭國仇城)女主角,言談間難掩對角色的期待。此前,從影五年的莫愁,只有一部戲〈西太后與珍妃〉已在台灣上映,她拿著父母寫來、讚美她「戲中表情很好」的家書,內心滿是感慨:「家人只到看我裕隆皇后的戲,真遺憾!」進入影圈後,莫愁未曾返台探望雙親手足,至拍攝〈新〉片時,才得借工作之便順道探親。
「我和樂蒂是最好的朋友,她的個性非常愛靜,而我則極為好動,但就因為這樣我們成了好朋友。」媒體旁敲側擊她介入樂蒂、陳厚婚姻的傳聞,莫愁笑著解釋完全是謠傳。實際上,活潑好動、笑容可掬、人緣頗佳是同事朋友對莫愁最深的印象,無論是年齡相仿的樂蒂、林黛或後輩演員白冰、鹿瑜都與她十分親近。因此,當莫愁吞下四十粒安眠藥自殺時,眾人都感到十分震驚與困惑......
「你如果想見我,就快一些來,不然就再見不到了!」昏迷前,莫愁致電男友T.Y楊,這位由台赴港經商的已婚中年男士立即趕赴同居處,將她送至醫院搶救。父母知悉女兒脫離險境,心情依舊沈重:「她雖然終日嘻嘻哈哈,表面看來彷彿不知『愁』為何物,一派樂天作風。其許多事業上、感情上的恩怨都深藏心底,從不願向人傾訴,逐漸形成一種精神上的重擔。近來又受好友林黛自殺的刺激,再碰上現實的小打擊,難免一時苦悶,拿自己的生命開了一次玩笑。」相較電影工作的起伏,愛情似乎更令莫愁煩心,母親坦言:「女兒的感情豐富,受不了一點挫折,服毒很可能是為了愛情的不順心,她總在追求一份完整的感情。」可惜她一直沒能如願。
根據前夫譚先生的說法,與莫愁結婚前自己已有妻室,但有徵得生病妻子的同意;反觀莫愁,是在論及婚嫁時才被告知必須共享丈夫,事已至此只能接受。來到台灣,由於兩人四年都未生育,因此莫愁的妹妹也嫁給他(弔詭的因果關係),這份不完整的感情又被再次切割。與譚先生分手後,莫愁結識年約五十的T.Y楊,無奈男方也是已婚,儘管是公開的男女朋友關係,卻仍無法讓她安心。
修養月餘,臉色紅潤的莫愁復出拍片,儘管記者們爭相拍照,但基於道德良心,無人願意觸及自殺一事。「我將以樂觀與健康的人生觀來創造和享受新生!」莫愁正面期許自己,宣示要為第八藝術盡心效力。禍不單行,稍稍打起精神的她遭逢強盜案,手袋被搶、臉被劃傷,一度暈厥在大廈走廊。回想數月種種,莫愁只得慨嘆流年不利。
「莫愁在家人面前,總是裝成非常高興的樣子,從不把自己內心的抑鬱說出來,也許正因為感情不得宣洩,所以才會逼得她走上自殺這條路。」、「聖誕節前,莫愁還經常到公司去練習武功,情緒看上去十分愉快,一點找不出輕生厭世的跡象。」、「莫愁是個性格十分豪邁爽朗的女性,很少聽她說消極頹唐的話。」……聖誕節剛過,莫愁再度服毒送醫,未幾救治無效送命,所有認識她的人都感到不可置信。
分析莫愁自殺的原因,在於事業感情的雙重不得意—演來演去都是配角、愛來愛去都是人夫。平安夜當日,莫愁希冀與男友一同度過,但T.Y楊始終沒有出現,倔強的她便毅然吞下安眠藥與名為滴露清的毒水。痛失愛女的母親自然無法諒解楊先生,在記者會道出雙方相處不和諧的內幕,但就像所有的感情羅生門,旁人很難明瞭箇中的愛恨糾葛。喪禮當日,刻意早到的T.Y楊獨自在莫愁棺前喟嘆,面色戚然,確是兩敗俱傷的結局。
想必不少人都有為情所困的經驗,那種痛苦,真不是肉體的疼痛所能形容……一旦碰上愛面子又好強的個性,便是不堪設想的後果。明星雖然備受追逐愛戴,離了舞台卻不定有願意訴苦的對象,自我要求越來越高、心裡垃圾越積越多,不幸鑽進死胡同,就是天人永隔的憾事。其實,阮玲玉和莫愁遭遇的問題都非無解,甚至只要轉個念頭(出庭就出庭、下一個男人會更好)便迎刃而解,但人有時就是做不到……畢竟知易行難。
參考資料:
1.「聯華明星阮玲玉自殺,因訟案刺激過深」,《中央日報》,1935年3月9日。
2.「阮另一遺書」,《中央日報》,1935年3月14日。
3.「阮玲玉遺體昨出殯安葬,大批觀眾追隨靈車」,《中央日報》,1935年3月15日。
4.本報香港航訊,「香港影圈 邵氏想與東寶合作」,《聯合報》第六版,1963年3月9日。
5.本報香港航訊,「莫愁將來台 拍賭國仇城」,《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5月11日。
6.本報香港航訊,「訪莫愁」,《聯合報》1964年5月27日。
7.姚鳳磐,「莫愁一身紅 髮型不成熟」,《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6月4日。
8.本報訊,「莫愁自港歸來 拍新婚大血案」,《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6月4日。
9.姚鳳磐,「你也莫愁‧我也莫愁」,《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6月13日。
10.本報訊,「黃也白說 莫愁多愁」,《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9月1日。
11.王會功,「香港女星莫愁服毒昏迷!」,《聯合報》1964年9月1日。
12.本報香港一日專電,「莫愁不是沒愁 哀怨藏在心頭」,《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9月2日。
13.本報訊,「王引自港來 閑話莫愁」,《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9月3日。
14.本報香港航訊,「莫愁為何尋短見 遇上空心大老倌」,《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9月5日。
15.本報香港航訊,「莫愁恢復拍片 將演危險人物」,《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10月23日。
16.王會功,「港星莫愁遭搶 花容又被刀傷」,《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月5日。
17.本報香港四日航訊,「莫愁慨嘆 流年不利」,《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月6日。
18.本報訊,「女兒心‧常鎖 慈母淚‧撲簌」,《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7日。
19.王會功,「銀河星光明滅 心湖寒煙漾波」,《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7日。
20.王會功,「莫愁‧莫愁‧幾多愁?又自殺‧怎休‧怎休!」,《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7日。
21.本報記者,「失落的星‧自殺的謎 只見蘇堤春曉‧不知莫愁秋老」,《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8日。
22.王會功,「一『言』未竟 落月無『聲』」,《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8日。
23.本報訊,「驚傳噩耗 慈母昏倒」,《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8日。
24.黑白集,「《黑白集》莫愁」,《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8日。
25.本報訊,「群星悲切切 都為莫愁愁」,《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8日。
26.王會功,「蠟炬成灰‧春蠶絲盡 影星莫愁‧香消玉殞」,《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28日。
27.本報訊,「楊柳絲短莫愁寒 月落烏啼霜滿天」,《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30日。
28.王會功,「落花人獨立 原是姓楊的」,《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30日。
29.王會功,「姊妹花‧共事一男 生死恨‧已了之緣」,《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30日。
30.王會功,「莫愁靈前 好不慘然」,《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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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沈寂主編,《老上海電影明星(1916—1949)》,上海:上海畫報出版社,2000,頁46~51。
33.郭華編,《老影星‧老影片》,北京:中國電影出版社,1998,頁121~125。
34.黃維鈞,《阮玲玉畫傳:中國第一女明星的愛恨生活》,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2004。
35.趙士薈編,《老影星自述》,上海:學林,2011,頁83~87。
36.戴彥編,《一個真實的阮玲玉》,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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