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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首席小生的銀幕上下…唐菁


首席小生的銀幕上下…唐菁
粟子

「唐菁婚後,私生活乃見嚴謹,這是中國小生在『傳統』上難得的行徑。唐菁這種在『安定中求進步』的態度,的確是許多演員值得效法的好榜樣。」三十四歲的唐菁(1924~)成為丈夫、父親的第一年,時任記者的姚鳳磐字裡行間盡是讚賞。這位英挺帥氣的台灣首席小生,於公於私順遂非常,風流情史宛若昨日黃花。時序邁入六0年代中,已入不惑之年的他,卻為愛情拋妻棄子,點點滴滴佔據媒體版面,對話情書詳細刊登、一一點評,寫實上演比電影還具張力的愛恨情仇。不論願或不願、有無難言之隱,唐菁和他因戲結緣的戀人陳方(1941~),勢必背負外遇男女的罵名……。儘管壓力排山倒海,兩人依舊堅持繼續攜手,一如陳方寫給男友的信:「我既然愛了,就應該有勇氣,錯了也就讓它錯到底吧!」那怕「錯到底」的代價,沈重得超乎想像。
唐菁竄起的時代,正值國語片鬧小生荒,人才濟濟的香港尚且如此,遑論資金機會貧乏的台灣。比起同期的黃宗遜、藍天虹,他外型討好、氣質清新,加上態度恭謙有禮、認真鑽研演技,迅速躍升寶島首席小生。未幾,唐菁應邀到港拍片,曾經歷青黃不接的徬徨時期,曾為不被諒解的緋聞遭到冷凍,起起伏伏,終於憑00七式的硬漢角色翻紅,演藝生命由小生延續至中生。無論觀眾是否能夠體諒私領域的風波,銀幕上的他,的確散發獨到的男性魅力。


關於唐菁
原名唐振青,又名唐治民,1946年自農村學校畢業,任職牧場技士與管理員等職。二十四歲,愛好攝影的他報考空軍,初為空軍攝影師,後轉作地勤人員。1949年,隨國軍來台,基於對演戲的興趣,考進陸軍劇團服務,經漫畫家牛哥介紹至農復會(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當繪圖員。二十九歲,透過編劇陳文泉引薦,以演員身份進入「農業教育電影公司」(簡稱農教),參與首作為反共片〈烽火麗人〉(1953),與吳驚鴻分任男女主角,表現頗獲好評。1954年,「農教」與「台灣電影公司」合併成「中央電影公司」,唐菁遂成為最受倚重的台柱明星。1960年,因與「中影」解除基本演員合約,短暫淡出影壇,月餘後復出。
數年間,幾乎在台投資的國語片,十有七八均由他主演,作品包括:〈風塵劫〉(1954)、〈甘蔗姑娘〉(1954)、〈千金丈夫〉(1954)、〈梅崗春回〉(1955)、〈關山行〉(1955)、〈歧路〉(1955)、〈碧海同舟〉(1956)、〈夜盡天明〉(1957)、〈歸來〉(1957)、〈她們夢醒時〉(1958)、〈風流冤家〉(1957)、〈懸崖〉(1959)、〈王先生投奔自由〉(1960)、〈魔窟殺子報〉(1960)、〈天倫淚〉(1960)、〈颱風〉(1962)、〈黑森林〉(1962)、〈龍山寺之戀〉(1963)等。應「邵氏」邀請拍攝〈殺人的情書〉(1958,又名卡爾登情殺案),是繼藍天虹之後,又一獲香港片商相中的台灣小生。1963年,以〈黑夜到黎明〉(1963)的正直軍官一角獲第二屆金馬獎最佳男主角,是首位出身台灣影圈的金馬影帝。
經「邵氏」、「中影」合作片〈黑森林〉導演袁秋楓介紹,由台赴港加盟「電懋」,主演〈聊齋誌異〉(1963)、〈雷堡風雲〉(1965)、〈亂世兒女〉(1965)。期間,因與新進女星陳方的婚外情,引發妻子林富美(1958年結婚)強烈不滿,輿論一面倒指責男方薄情忘義,連帶影響電影事業。風波稍息,唐菁轉投「邵氏」,接演系列時裝諜報、古裝武俠片,頗受歡迎,影片如:〈鐵觀音〉(1967)、〈特警00九〉(1967)、〈鐵漢風流〉(1967)、〈催命符〉(1967)、〈鐵觀音勇破爆炸黨〉(1968)、〈豪俠傳〉(1969)、〈飛燕金刀〉(1969)等。
1970年,與「邵氏」合約到期、轉為自由演員,定居香港,為各公司拍片,片種涵蓋範圍廣泛、戲路甚廣,作品如:〈大丈夫能屈能伸〉(1970)、〈怒劍狂刀〉(1970)、〈天龍八將〉(1971)、〈黑靈官〉(1972)、〈應召女郎〉(1973)、〈香港屋簷下〉(1974)、〈撈女日記〉(1975)、〈五毒天羅〉(1976)、〈伴遊小姐〉(1976)、〈天涯明月刀〉(1976)、〈她〉(1976)、〈李三腳威震地獄門〉(1977)、〈面懵心精〉(1978)、〈蕭十一郎〉(1979)、〈失業生〉(1981)、〈大旗英雄傳〉(1982)等。從影三十年,拍攝超過七十部電影,後逐漸退居幕後改任配音,同時經營進出口生意。


趁勢崛起
初入影壇,唐菁就在〈烽火麗人〉獲拔擢為男主角,除了本身條件,多少也暴露小生人才缺乏的警訊。初期雖不免被批評「稍嫌沈靜」、「情緒有些表達不出」、「脂粉氣太重」、「戲稍嫌淺嫩」,卻也有「演來還生動」、「亦夠洗鍊」、「盡力而為」、「對角色型的把握很好」的讚美,特別適合青年才俊一類正面角色。天時地利,唐菁持續自我磨練精進,赴港接拍〈殺人的情書〉時,總是做足功課:「先對劇本下功夫研究,瞭解劇中人物、背景,熟讀台詞、實習動作,可以說一切都是非常認真。」與年貌相當的男星相比,唐菁入行時間晚,無形間加強他年輕爽朗的優勢,可接演明顯低於實際年齡的青年角色。
隨著知名度提昇,唐菁維持一貫「求進步」作風,成功更是記者筆下虛懷若谷的結果:「在為充實自己而隨時虛心求教,在工作態度上,在待人處世上,他都是誠心誠意地在『謙受益』中下功夫。」不論任何角色,皆仔細揣摩人物性格,有時先穿上戲服「感受」氣氛,種種努力使每部戲都能見到進步。「瞧,唐菁臉上有戲了。」姚鳳磐認為他的聰明在於「不以風流小生自居」,而願意花費時間用心琢磨演技,把握每個能夠展現才華的機會。
五0年代下半,台灣影人持續前仆後繼嚮往香港,唐菁也獲邀在〈殺人的情書〉試水溫。相較部分「洋洋得意」(指到台灣以外地區拍戲)的同行,顯得格外低調甚至不太提起,唐菁的理由十分貼心:「『到香港去』無形中成了大家的理想,也是唯一的情緒上的刺激!多提香港,好像更會刺激大家,撩起情緒上的波瀾而影響平靜的生活。」不把自己的得意加諸在別人的痛苦上,無怪贏得有口皆碑的好人緣。


社交性格
「唐菁的性格很溫馴,難得臉紅脖子粗地發脾氣,……銀幕上下、圈子內外,都獲得佳評和愛戴。」除去婚外戀滿城風雨期間(1964~1966)的負面報導,其他時候關於唐菁的文章,大半是褒多於貶,舉凡:謙遜(不是獻殷勤或拍馬)、有禮(誠心接受幕前幕後伙伴的愛護教導)、和藹(隨和大方、圓滑又自然的社交態度)等美善用詞,都是形容他的常客。遇到不知所云的新手記者,唐菁非但沒有絲毫不耐,還會輕鬆寒暄、引導話題:「適可而止地告訴你他的近況,會在那麼沈默的狀態裡製造和諧的氣氛。」如此善解人意且外型出眾的男士,難免引來女性矚目。從單身到已婚,花邊新聞不斷,結婚不到一年,桃色傳聞仍頻頻見報……擔心假消息惹來閨房勃谿,唐菁趕緊正色澄清:「男女之間除了愛情之外,還有友情的存在,……老兄(指記者):難道你還不相信我,尤其是我和富美!」
1958年中,獨自一人在港的唐菁,接連傳出與舞場小姐過從甚密。面對熟人單刀直入詢問,他的回答反映成熟社會人的處世態度:「只不過想以一種歡樂的氣氛來沖淡你客邸的寂寞;如果一定固執成見,不能通權達變,反而得罪了人!」唐菁深覺旁人眼中的「假戲真作」,其實只是「普通應酬」,聊到與新婚妻子的感情,盡是平凡家居幸福:「『食』、『住』都比在外面強,一切還是家中好!」訪談至此,文末的結論應該也是不少人對他的看法:「我相信他給大家的印象是爽朗、健談、穩健並善於處世做人而且是一個愛妻子的好丈夫!」


外遇迷霧
1958年1月,唐菁與小七歲的林富美正式結婚,典禮由「中影」總經理李葉主持,於攝影廠A棚舉行,燈火輝煌、喜氣洋洋,鋒頭一時無二。新婚不到半年,唐菁為新片前往香港,短居公寓的正面對,就是鶯鶯燕燕聚集的舞廳,他不諱言常與女性接觸,但都是「自然而然成為朋友」,更從未忘記「已婚」身份。同年底,夫妻感情頗佳的唐菁,開玩笑稱另一半「移情別戀」,對象其實是強褓中的兒子。儘管不時有曖昧不明的緋聞,偶爾打翻太座醋罈,但他都是「硬著頭皮默默靜待訓示」,沒有任何結束婚姻關係的念頭。直到與「電懋」簽下一紙合約,暫別妻兒單身赴任,才使看似穩定的關係浮現裂痕……
拍罷〈聊齋誌異〉,闊別十五個月的唐菁為〈雷堡風雲〉回台,行李塞滿各式毛衣皮鞋和打字機,他甘之如飴:「這都是我從香港帶回來孝敬太座的,還替我六歲的寶貝兒子買了一大堆玩具!」愛家愛妻愛子的好丈夫好父親形象,卻在兩個月後嘎然而止。一則由「電懋」女星陳方母親刊登「駁斥香港某週刊報導唐菁婚變與女兒有關」的啟示,瞬間引爆男方極力淡化的家庭風暴。最初,唐菁不明就裡:「外傳和妻子鬧婚變,並不確實,但兩人之間確實因謠傳而發生嚴重誤會。」被指為第三者的陳方,則透過信件駁斥謠言,表明一人由台到港努力事業,且「唐菁是一個已婚的人」,所以「不會向這樣一條錯路上走的。」對比兩位影星的鄭重澄清,林富美卻在此時遷居娘家、前往香港,夫妻十幾天未見,趕拍〈雷堡風雲〉的唐菁神色自若:「等見面後,一定可以解釋得清楚。」
「我從沒有過離婚的打算,為了孩子,我怎麼能離婚呢!」唐菁回憶與陳方結識的經過,純粹是赴港時的同船之誼,加上同鄉、同公司的緣分,才常聯袂出席社交場合。無論真假,風言風語已使他失去不少拍片機會,甚至能否在三年後與「電懋」續約也成隱憂。既然家庭生活美滿,為何不接妻小就近陪伴,他的理由充足:「拍片收入並不寬裕,香港生活程度又太高,因此沒有力量負擔他們在港的費用。」同一時間,林富美留港數天後返台,她一面說未聽聞丈夫與陳方的任何傳說,一面意有所指道:「唐菁嘴巴居然如此地硬,他是不是想要我把手裡的證據公布出來?」一再暗指丈夫未說實話。對唐菁有提拔恩情的袁秋楓,自然成為她諮詢(抱怨)的對象,袁太太坦承自對方口中聽到:「說唐菁一回到台灣,不但不對她加以慰問,反而向她提出離婚要求。」出乎意料的是,林富美未直接找陳方理論,她的說法十分理性:「離婚的要求是唐菁提出來的,一切責任都應由唐菁一人肩負!」


各說各話
自三角戀於1964年12月浮上檯面,幾乎每隔幾日(激烈時甚至日日)就有一至數則相關報導,篇幅之大、內容之精,絕對可用鉅細靡遺形容。就像所有的感情糾葛,明明真相只有一個,卻因為視角不同、立場各異而出現截然不同的詮釋,正如三位當事人對離婚事件的各自表述—陳方:空穴來風、絕無此事;唐菁:聚少離多、夫妻情薄;林富美:丈夫堅離、定有隱情。
被指介入婚姻的陳方,不只一次感嘆遭逢「無妄之災」。她後悔沒在第一時間澄清謠言,直言長期以來都把年長十七歲的唐菁視為大哥,僅僅是人在異鄉、彼此照料的兄妹之情。陳方早有一位在台就讀大學的男友,唯受緋聞影響,突然停止魚雁往返,她語氣無奈:「謠言不但使唐菁、林富美鬧家庭糾紛,也使我的男友發生誤會,我是逼得沒辦法才宣佈有男朋友的,但對方可能已不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從小到大規規矩矩,卻因嚮往電影圈而捲入泥沼,陳方對父母、家庭都感到抱歉,甚至懷疑千里迢迢到港尋夢是錯誤的決定。話題屢屢圍繞唐菁,1965年4月被「電懋」送回台灣休假一個月的陳方(不願事情在港延燒,索性讓她回台省親)逼得沒辦法,只好說出兩人合作〈聊齋誌異〉時、對他的看法:「就男人而論,他也算是英俊瀟灑的,就是……就是有點『用情不專』!」不久男主角回港,她公開鼓勵唐菁「面對現實」,不能對髮妻置之不理。說到「徵婚條件」,陳方毫不考慮答:「只要『沒有結過婚』就行了!」
作為事件裡的唯一男性,唐菁一開始倒很輕鬆:「夫妻之間的事,沒有大不了到不能解決的,我何必要去找她談這種不愉快的事呢?」拍罷〈雷堡風雲〉外景,曾說不會離婚的他,回到香港即祕密搬離住所,與外界鮮少聯繫。與林富美通電話時,唐菁強調和陳方沒有瓜葛,卻無法解釋自己指責妻子「不能原諒妳逼走陳方」的矛盾說詞。其實,唐菁在1964年底回台時,已有意結束婚姻關係,經親友規勸才打消念頭並答應三個條件:回港後不與陳方私人會面、三個月內接妻子赴港定居、定期寄生活費,只是一切都在他離開後煙消雲散。暫別緋聞女友,拒見妻子的唐菁獨居香港,見媒體偏袒後者,加上離婚遙遙無期,一度自暴自棄,不理髮、不剃鬍,折磨封閉自己,並說出非分手不可的理由:「與太太已沒有愛情存在,向太太提出離婚,太太不接受,太太拖住,是太太的不對。說到責任,我已將收入半數交給林富美,進到了做丈夫、父親的責任。」雖然妻子始終認定丈夫另有意中人,唐菁對外還是不置可否。
至於最受輿論支持的「受害者」林富美,自述丈夫為〈雷堡風雲〉回台時,就以「夫妻分隔兩地、生活不妥」為由提出離婚。希望維持關係的她,自願容忍退讓、承受委屈—非但可以自行負擔生活費用(即唐菁不須寄錢回家),亦同意他「在香港可以盡量玩」,接受分居但不答應離婚。1965年4月,林富美無法得到滿意答覆,經「電懋」作保,她立即辭掉工作、帶著兒子飛往香港。唐菁請人送生活費給母子,不僅不願與他們見面,甚至在袁秋楓夫妻面前坦承:「我愛陳方!林富美現在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離婚,要不就回台灣!」轉圜無望,唐太太時而激動時而懇求,就是不想破壞家庭,從她的言談不難看出對丈夫的悔恨與深愛:「早已聽到唐菁的謠言,我一直太信任他了,總覺得是他一時糊塗,會有回心轉意的一天。……他連親骨肉都不看一眼,使我看穿了他的真面目。然而無論他如何對待我,我總存個希望,讓孩子不要失去了父愛。」
1964年12月下旬至1965年4月中旬,陳方、唐菁、林富美各執一詞,程度從完全沒有、模稜兩可到絕對有鬼,只有登場人物是最大公約數。儘管是明星銀幕外的家務事,高潮迭起絲毫不輸精心設計的劇本,觀眾各有支持,只是十有八九站在原配一邊。不同於唐菁說詞反覆(先宣稱離婚與陳方無關、後承認與她相愛),形象大傷的陳方一臉憂傷:「唉!真後悔,當初不該常和他結伴出席宴會的,我總以為與結了婚的人在一起比較安全,哪想到他會和太太提出離婚……我對他真是恨之入骨!」不過,她的說法不久就被林富美公佈的證據—與唐菁往來的書信推翻,內情跟著呼之欲出……


愛的真相
雖然暫時天各一方,唐菁、陳方還是在秘密的情況下持續通信,內容和女方對外的冷淡態度完全不同(如:彼此以英文的丈夫妻子相稱、一再提到深愛唐菁等),證實兩人確實發展出愛情關係。其中一封由陳方所寫的長信(1965.05寄出),輾轉落至林富美處,她讀完之後一陣悵然:「沒想到另一個女孩子闖入後,唐菁變了,變得無情無義,變得要跟我離婚。」不知記者是否徵詢陳方同意,同篇報導竟大幅摘錄信中文字,確有侵犯隱私的犯罪嫌疑。原本只屬兩人的濃情蜜意,現在卻成人盡皆知的「出軌證據」,對唐菁寫下「我這有多麼痛苦呢?」的陳方,或許正因信件的曝光,被打入更深的懊惱。
婚變鬧得沸沸揚揚,「電懋」為免麻煩,遲遲未要陳方回港。1965年10月,她得到香港聯合英文中學校長鄧樹勛(即影星丁寧之父)的聘書(擔任秘書兼會計員)後,瞞著至親獨自離台,一心與愛人重逢。陳方寫給好友的信中,坦言為了「愛」由乖孩子成為人人眼中的「壞女人」,但她不求同情也不求瞭解,更心甘情願接受所有攻擊。「為了他,即使有人告訴我回到香港是死路一條,我也是要去的……」陳方既有如此決心,為什麼先前堅決否認?她確有一番不得已的苦衷:「關於我回台後,曾向記者先生們否認其事……年老的雙親及兄姐流著淚請求我給他們點面子,給他們做人的餘地,要我否認時,我能再抗拒嗎?當然我們全錯了,因為紙包不住火。」
眼見唐菁、陳方走到一起,林富美選擇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兩人通姦及妨害名譽。她雖提出確切證據,檢察官也發出傳票,但法界人士多認為此舉效果有限—發生地點在香港(非中華民國領域)、所犯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重本刑為三年以上者,回國後才能適用刑法處罰),也就是說,就算認定有罪,也無法給予制裁。開庭時,只有林富美在親友陪同下應訊,她出示信件照片作為佐證,泣訴丈夫移情別戀後棄孩子於不顧……至此,夫妻情份已走到終點。
或許是爭一口氣、或許是還抱持一絲希望,林富美到省婦女會尋求支援。對方聽完她的「一面之詞」,深表同情卻也無計可施:「地檢署發出的通緝令都沒有把他『緝』回台灣,單憑婦女會的一紙公函,更不易發生效果。」「他不會回來的,我已經看得很清楚,唐菁已經把自己的妻兒置之腦後了!」理性明白覆水難收,感性還是執迷不悟,數度力挽狂瀾,只剩下身份證上配偶欄的唐菁二字。時隔兩年,林富美當選台中市議員,受訪時還將「破鏡重圓」念茲在茲,雖再三說「他不會回來」,卻也表明「不會計較」,那怕帶孩子回來也願意共同扶養。語末,她再度深情喊話:「我真的希望他回來,即使是來看看兒子也好!」


如果沒有這場轟轟烈烈的婚姻危機,唐菁就是一個風流倜儻、善於交際的男演員,可能偶爾因為花邊新聞上報,就像其他風流小生,頂多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如果他當初選擇實話實說,就算被批評負心,但總是長痛不如短痛……可惜人生不能重來,無法驗證「如果」是否是比較好的選擇。真真假假拖了兩年,結局還是與最初一樣,卻把原本各有發展的三人纏得筋疲力盡,畢竟在這多了一角的愛情關係中,沒有人是贏家。


參考資料:
1.一丁,「水銀燈下的工作」,《聯合報》第三版,1953年2月2日。
2.藝公,「影迷散記 談電影小生」,《聯合報》第六版,1953年8月9日。
3.殷作楨,「反共電影 躍進一步」,《聯合報》第六版,1954年1月7日。
4.本報訊,「『千金丈夫』出籠」,《聯合報》第三版,1954年8月26日。
5.艾文,「影譚 千金丈夫」,《聯合報》第六版,195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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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陳明,「影譚 歧路」,《聯合報》第六版,1955年9月28日。
8.本報訊,「藍天虹東山再起嗎?」,《聯合報》第六版,1956年2月18日。
9.哈公,「影評 夜盡天明」,《聯合報》第六版,195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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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報訊,「名小生唐菁 昨日結婚」,《聯合報》第二版,1958年1月26日。
12.本報訊,「藍天虹飛港 與鍾情合演 多情的野貓」,《聯合報》第三版,1958年6月30日。
13.本報香港航訊,「唐菁在港有人緣 樂蒂對他尤其好」,《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7月3日。
14.文化社特稿,「唐小生 闢緋謠」,《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8月1日。
15.鳳磐,「銀海拾珠 唐菁之子」,《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12月16日。
16.鳳磐,「藝人藝事」,《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12月24日。
17.鐵漢,「丁皓拉攏唐大嫂」,《聯合報》第六版,1958年12月26日。
18.白濤,「觀影隨筆 殺人的情書」,《聯合報》第六版,1959年1月7日。
19.本報訊,「唐菁改戲路 吃力不討好」,《聯合報》第八版,1959年9月26日。
20.鳳磐,「我看『天倫淚』」,《聯合報》第六版,1960年3月21日。
21.哈公,「從『天倫淚』看中影公司」,《聯合報》第六版,1960年3月27日。
22.鳳磐,「唐菁復出拍戲 林沖不捨影圈」,《聯合報》第六版,1960年9月16日。
23.鳳磐,「我看颱風試片」,《聯合報》第八版,1962年4月28日。
24.本報訊,「影星唐菁 加盟電懋」,《聯合報》第六版,1963年6月6日。
25.本報香港航訊,「唐菁在港得意」,《聯合報》第八版,1963年11月7日。
26.本報訊,「唐菁陳芳分任 雷堡風雲主角」,《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8月13日。
27.趙堡,「唐菁自港歸 主演雷堡風雲」,《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10月19日。
28.趙堡,「影人影事 將演唐太宗 唐菁忙不迭」,《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11月15日。
29.本報訊,「銀色電影圈‧緋色是非圈」,《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3日。
30.本報訊,「唐小生浮沉星海」,《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3日。
31.本報台中二十三日電,「銀河風雨‧黯淡星辰」,《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4日。
32.本報台中二十四日電,「愁鎖梧桐院落 惹起銀漢風波」,《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5日。
33.本報台中二十五日電,「梨花猶帶雨 蟬聲在別枝」,《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6日。
34.王會功,「香江夢‧薄倖名!影城疑雲罩唐菁」,《聯合報》第三版,1964年12月26日。
35.王會功,「寂寞悠悠香江水 悔教夫婿作影星」,《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日。
36.謝鍾翔,「陳方『避難』來台」,《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0日。
37.本報香港航訊,「唐小生鐵石心腸 說富美逼走陳方」,《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5日。
38.台中訊,「嫁得郎君演電影 香江情冷不如歸」,《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17日。
39.王會功,「大家同情林富美 唐菁承認愛陳方」,《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24日。
40.本報訊,「一句話惱了陳方」,《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4月26日。
41.本報訊,「悵望銀河空餘恨 天涯猶有未歸人」,《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5月10日。
42.本報訊,「莫謂花嬌招柳妒 傳情寄意幾封書」,《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6月10日。
43.本報訊,「唐菁婚變‧緋色大觀」,《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6月16日。
44.本報訊,「《黑白集》戲」,《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6月24日。
45.本報訊,「春蠶絲盡飛蛾撲火 陳方昨天悄然赴港」,《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0月3日。
46.何振奮,「司法二三事」,《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0月25日。
47.本報訊,「棄婦淚訴」,《聯合報》第六版,1965年10月27日。
48.本報訊,「陳方情奔香港 唐菁人歸何處」,《聯合報》第三版,1965年12月16日。
49.本報訊,「盼夫不歸盼錢來 唐菁之妻處境尷尬」,《聯合報》第三版,1966年2月21日。
50.應鎮國,「林富美‧棄婦吟 不怨天‧不尤人‧只怪當年嫁唐」,《聯合報》第十三版,1966年3月12日。
51.侯政,「情場失意政壇出頭 滿懷癡情念唐菁」,《經濟日報》第五版,1968年1月23日。
52.魏艾齡,「我最喜歡唐菁的和藹」,《男兒本色》,香港:三聯,2005,頁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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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廣播】塔裡的女人…汪玲、宋岡陵


塔裡的女人…汪玲、宋岡陵
粟子

回想小時點滴,記憶總是模糊和鮮明的矛盾體,模糊的是對事件或誤植或遺忘的錯漏;鮮明的是對喜愛或執著或想像的深刻,八0年代的氣質女星宋岡陵(1955~),正是心中「鮮明」的例證。認識宋岡陵時,她已邁入全盛時期數年,事業順遂、家居幸福,卻未打斷對戲劇的熱誠,一再接下費時費神費心的劇本,一如喜歡她的起點、改編自無名氏(本名卜乃夫)同名原著的「塔裡的女人」(1990)。宋岡陵飾演外冷內熱、聰慧美麗且高不可攀的黎薇—看似驕傲冷淡、心如止水,實際包裹無數對愛情的憧憬與信仰。透過她的詮釋,文字裡的黎薇被賦予血肉,愛恨喜怒真實動人。事過境遷,詳細情節早不復記憶,唯宋岡陵若有所思的回眸清晰非常,我想這就是所謂的經典。
相較娓娓道來的三十集電視劇,六0年代由「國聯影業公司」拍成的電影〈塔裡的女人〉(1967),可視為前者的簡要精鍊版本,主角黎薇、羅聖提分別由名列「國聯五鳳」的女星汪玲(1945~)和當家小生楊群擔綱。坦白說,汪玲是不折不扣的嫻靜玉女,外型條件佳—大眼睛、櫻桃口、修長身材、神韻清純,可惜演技生澀欠火……因禍得福的是,黎薇表面上是位鮮少表露情緒的高貴淑女,剛好正對汪玲「喜怒難行於色」的戲路。不過,也不應對汪玲太過苛責,畢竟她演出時不過二十出頭,反觀宋岡陵已是累積十餘年經驗的箇中高手。
以氣質取勝、演同一角色,明星身份外,汪玲、宋岡陵的人生際遇也有幾分相似—都曾馳騁商場,成為記者筆下經商有道的女強人。不同點在於,汪玲是息影後轉換跑道,未幾轉型為活躍香港商界的企業家;宋岡陵則是在婚後才嘗試開設服裝公司,同時兼顧演藝工作。近年,汪玲不時與圈中好友甄珍、林青霞等見面敘舊,生活愜意安穩;致力進修心靈的宋岡陵,卻因投資糾紛陷入通緝疑雲,對比提告者「詐騙失蹤」的指控,移居美國的她三年後提出反駁,試圖洗刷污點。揮別不食人間煙火的黎薇,兩位女星各自歷經滾滾紅塵。對比年輕時的青澀笑容,眉宇間多了看透世事的豁達,就像宋岡陵的有感而發:「一個人可能要經歷多種人生的不如意,才能體會平淡的珍貴。」真心享受平凡人的平凡幸福。


〈塔裡的女人〉電影和電視劇都建築於同一原著架構,主線相同,唯後者為豐富內容,而增添副線發展與相關人物。故事講述性格高傲倔強的黎薇,被稱作是全南京最美麗、最聰明的女人,男性趨之若鶩,但她皆視如敝屣,獨對從不遷就她的小提琴家羅聖提醫師動心。儘管也對黎薇一見鍾情,聖提卻因某個無法說出口的理由退卻。面對男友曖昧態度,黎薇主動示好,還以小刀將他名字的RST刺在手腕上,聖提固然感動,依然未提出求婚。不忍女方越陷越深,聖提說出在家鄉早已娶妻生子,更協助黎家父母安排女兒與名門相親。黎薇賭氣結婚,心裡仍惦記聖提,婚姻生活十分痛苦。抗戰爆發,黎薇的丈夫孩子陸續過世,聖提也孑然一身……數年後,聖提輾轉找到精神衰弱的黎薇,她對往事不復記憶,只對同樣花白頭髮的聖提喃喃:「遲了,我們都老了。」
電影版編劇姚鳳磐分析,「塔裡的女人」共包含三個寓意:一是形容女主角黎薇活在象牙塔裡,嬌生慣養,十分尊貴;其次是寓意她的性格,猶如驕傲的高塔般遙不可及;再者指黎薇是當時全南京上流社會青年心中愛慕的偶像,就像處在層塔之上,受人膜拜。值得一提的是,相較因已婚身份裹足不前的羅聖提,黎薇則是頻頻主動出擊—獻上日記、坦承告白,把對方姓名刻在身上,藉此將男友融入血肉……別於傳統隨波逐流的女性,黎薇不只溫柔純情,更有令人驚訝的激情與行動力。


汪玲,祖籍江蘇,1949年隨父母移居香港,中學時考入「邵氏」籌辦的演員訓練班「南國實驗劇團」。1963年,與江青一同隨李翰祥來台發展,加盟「國聯」,和江青、李登惠、鈕方雨、甄珍並稱「國聯五鳳」,公司專屬宣傳刊物對她的推崇不遺餘力:「漂亮是一致公認的,李翰祥認定她的前途大有希望。」汪玲長相秀麗討好,但演技舞藝略遜,為修正怯場的致命傷,「國聯」將她送至日本「東寶藝能學校」短期進修。1965年,學成返國的汪玲被派給文藝愛情片〈菟絲花〉(1965,瓊瑤原著),由於和她清新典雅的淑女形象吻合,票房成績不俗,一躍成為年輕影迷的偶像。
其實,汪玲在〈菟絲花〉的表現只是勉強合格,之所以廣受歡迎,除了「國聯」使用輿論鋪天蓋地的吹捧,也在木訥角色與木訥演技「奇蹟契合」的結果。從影期間,汪玲十有七八扮演沈默寡言、孤僻自閉、壓抑羞澀的美少女或美少婦,並不是不想開拓戲路,實在是外型與天賦限制,只能演(會演)單一類型……久而久之,想不定型也難。回顧汪玲的電影生涯,花容月貌與生硬肢體始終纏繞著這位「冰山美人」,共存的優缺點不只困擾觀眾,想必更是汪玲亟欲突破又無法掙脫的牢籠。
在「國聯」三年,汪玲陸續主演〈幾度夕陽紅〉(1966)、〈辛十四娘〉(1966)、〈塔裡的女人〉、〈遠山含笑〉(1967)。之後,以自由演員身份往返港台,不只拍攝熟悉的時裝文藝電影,亦接演應時賣座的諜報及武俠片,作品包括:〈苔痕〉(1967)、〈國際金塊間諜戰〉(1967)、〈日落春暉〉(1967)、〈蒙妮坦日記〉(1968)、〈少女心〉(1968)、〈艶俠〉(1969)、〈紫金鏢〉(1969)、〈恨你入骨〉(1970)、〈瘋狂佳人〉(1970)、〈郎變了〉(1971)、〈獨臂刀大戰盲俠〉(1971)、〈鬼夜啼〉(1971)、〈丐俠〉(1972)等,其中以改編自依達原著、易文執導的〈蒙妮坦日記〉最知名。1972年前後傳出婚訊,不久退出銀幕。


汪玲的外貌出眾,在甄珍尚屬「活潑可愛」的「五鳳」中一枝獨秀,最適合文藝少女角色。從〈菟絲花〉、〈塔裡的女人〉到〈蒙妮坦日記〉,她總是很努力揣摩劇中人的情緒,但結果總比其他演員弱。以〈菟絲花〉為例,客串配角的李湄,飾演一位戲份不多的謎樣婦人,卻比正牌女主角還吸引目光;又如〈塔裡的女人〉,黎薇是個愛恨強烈、孤傲堅決的富家女,與羅聖提相愛不能相守的苦戀是全片最煽情的部分,擁抱、落淚、痛哭……汪玲就像學生照表操課,做是做了,但不動人心弦。
曾到日本進修,又與幾位資深或新銳的導演合作,汪玲還是汪玲。有時為表現強烈情感而用過火動作掩飾內心戲的薄弱,有時在該激動處又冷靜過頭,常常在「過」與「不及」間擺盪,以致很難找到最完美的戲劇節拍。汪玲很美,這是所有見過她的觀眾絕對同意的稱讚,但就像是「塔裡的女人」,始終難以縮短與觀眾的隔閡,永遠散發遙遙相望的距離美感。


宋岡陵,祖籍湖南汝城,台灣出生,中學畢業考入「中央電影公司訓練班」第七期,1974年1月正式加盟「中影」,參與電影〈古鼎紅顏〉(1974)、〈雲深不知處〉(1974)、〈八百壯士〉(1974)等。隔年11月與「中國電視公司」(中視)簽約,主演「親情」、「哈哈鏡」、「烽火兒女情」、「春歸路」(1978)等連續劇,站穩主角地位;持續在大銀幕發展,於〈就從今夜起〉(1976)、〈微風細雨點點晴〉(1976)、〈真真的愛〉(1977)、〈一顆紅豆〉(1978)任配角。1978年,因在電視劇的出色表現,獲「文藝協會」頒發的電視劇表演獎。同年12月,年僅二十三歲的宋岡陵與從事外銷成衣業的蔡昭倫閃電結婚。
1979年中旬,重返小銀幕,接拍電視劇「河上的月光」,隔年隨夫移居美國,女兒(1982)出世。一年半後返台,宣佈「二度復出」,主演「翡翠谷」(1983)、「一千個春天」(1983)等,後暫別娛樂圈並誕下一子(1985)。1985年中,陸續接演連續劇「牽情」(1985)、「夕陽山外山」(1985)、「雙面佳人」(1986)等。同時,跨足服裝業,創立個人設計品牌「康琳服飾」。1987年,一度盛傳婚變,夫妻共同現身闢謠,坦承關係陷入低潮,但雙方為事業、子女都不願輕言分手,成功挽回危機。
1988年,首度接拍古裝劇「王昭君」,扮像典雅唯美,再掀收視熱潮。為尋求好劇本,開始兼任製作人,分飾二角的「天使之愛」(1989)是第一部自製自演的電視劇。拍罷〈塔裡的女人〉、〈天龍八部〉(1990)赴美度假,逐漸淡出幕前、潛修神學,全心相夫教子。1994年6月與丈夫分居,九個月後結束十五年婚姻,從「夫妻關係」蛻變「資深友人」,恢復單身的宋岡陵嘗試學習金融投資,獨自迎接社會挑戰,後參演電視劇「我伴彩雲飛」(1997)、「大飯店」(1999)等,期間因親人債務問題陷入官司困擾,幸在前夫協助下順利解決。1999年,宋岡陵不僅前往中國大陸演出電視劇「大人物—新鴛鴦蝴蝶夢」(1999),於有線電視頻道「太陽生活台」主持節目「美麗密碼.com」(2000),自法國引進的精油事業更耕耘有成,獲「中華民國婦女創業楷模獎」(2001)殊榮。
2003年,入讀輔大神學院教義系,許下將生命奉獻福傳工作的心願,四年後畢業。2008年底,媒體披露宋岡陵因「涉嫌詐欺」遭台北地檢署通緝,報導指,她曾在台組織「美麗世界」、「美好一生」生技公司,卻將合夥人的增資金兩百萬提領後人間蒸發。2011年,宋岡陵透過好友知悉「惡聞」,不願謠言越傳越廣,主動發表聲明釐清,認為對方控訴皆屬荒謬。她自述在美從事醫療服務業,由於工作無法自由請假,暫時不能返台澄清,委請前夫聘請律師以法律途徑處理。宋岡陵目前獨居紐澤西,與在紐約工作的兒子彼此照料,朝九晚五、自食其力,平日愛犬陪伴。不留戀絢麗過往,現在的宋岡陵珍惜與過往截然不同的人生。


電影和電視需要不同類型條件的演員,前者著重亮眼光芒與明星氣質,後者則是好看耐看和細膩演技並重,沒有孰高孰低,只有適不適合......都曾涉獵的宋岡陵,正是其中「電視魅力>電影魅力」代表。由「中影」投身娛樂圈的她,初期以電影為主,努力年餘,仍然屈居二線,光芒始終為甄珍、林青霞掩蓋。尚未刨光的裸鑽,直到接觸小銀幕才真正如魚得水,不出一年,就拔擢為備受期待的今日之星。
儘管已是公認的「入流人物」,宋岡陵卻不介意充當「救火隊」,舉凡電視台開天窗,她都願意遞補上陣。比起演戲游刃有餘,宋岡陵特地為歌唱節目練習二十首歌,以備不時之需。擔心忘詞的她,被揶揄演唱神情是「無語問蒼天」—就像踩在舞台上搖晃的兒童,她苦笑:「歌詞比台詞難背,要唱嘛,就記不得跳;要跳嘛,就記不得表情;要有表情嘛,還會忘記微笑。」心裡清楚「無條件幫忙」的結果反而是「被看輕」,宋岡陵還是樂此不疲,更為旁人一句不經意的讚美,得到精神上莫大的快樂。從「一千個春天」接替蕭芳芳到「塔裡的女人」接替夏文汐,已經大紅大紫的宋岡陵都是爽快接手,其他演員的出狀況、發牢騷時,她也顯得格外有包容力,展現職業風範。


「認識兩年以上,就可以看清對方所有的缺點,所以要想結婚,必須採快節奏。」交往五個月,宋岡陵與男友閃電結婚,當時任職成衣公司總經理特助蔡昭倫回憶,兩人因商討成衣展覽會的公事相識,相處過程中,發現她與想像的溫柔婉約不同,是非常有主見和決斷力的女性。經過幾次深談,深覺雙方性格既互補又相似、十分契合,便決定步入禮堂。
好不容易熬出頭,年紀輕輕的宋岡陵毅然脫離「明星生涯」,除了遇上對的人,也因為對演戲產生倦怠。她不諱言當時戲劇圈存在許多問題,更條理列出批評:一、劇本太差,宋岡陵坦言:「老是背那些日常生活中不可能聽到的台詞,演那些好得不得了或濫情得不得了的女主角,實在沒有多大意義。」;二、社會道德觀念的改進始終跟不上戲劇的需要,「愛情永遠會是戲劇的重心,但對一個女演員來說,某種程度的『犧牲』有時是必須的。可是我們的道德觀念會原諒她嗎?一個女明星,只要稍微『犧牲』一點,傳出來的話就不堪入耳……可是不犧牲,如何愛下去?光憑手拉手肩並肩,就可以死去活來終生不渝?」無能為力,只得獨善其身,回頭經營自己的婚姻生活……不過「戲癮」不是說斷就斷,因此有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復出。


復出作「翡翠谷」受到觀眾喜愛,宋岡陵更加炙手可熱。以陳香梅與陳納德真實故事為藍本的電視劇「一千個春天」,決定由她擔任主角。為求盡善盡美,劇組奔走台美各地,宋岡陵更為此訂製數套旗袍,付出數倍時間、金錢與心血。可惜,一分耕耘不定等於一分收穫,電視劇未如預期口碑,身為女主角的宋岡陵首當其衝,種種失落令她產生「得不償失」的感嘆,做出暫時揮別銀幕的決定。
幾進幾出電視圈,而立之年的宋岡陵已是非常瞭解優勢的專業演員,她時時注意燈光所在,挑選最適合的鏡頭角度,甜甜地像導演解釋:「我的左邊上鏡頭!」1986年,三台協議不再相互挖角,宋岡陵從此專注在中視發展。為迎戰強敵,她破例於八點檔「雙面佳人」首集扮醜,再因一場幾乎致命的車禍「醜小鴨變天鵝」,周旋於姜厚任、張晨光之間。男主角各有擁護,被迫再度「逃情」,宋岡陵語帶埋怨:「又要上飛機?『牽情』的結局我已經上過一次飛機,現在又要一走了之!我就不能有點別的結局嗎?」創意越走越窄,不願放棄又遇不到適合劇本,宋岡陵乾脆與曹景德合組傳播公司。1989年1月,首部製作的「天使之愛」正式開鏡,戲裡戲外皆分飾兩角的她,必須適應截然不同的戲路造型與工作性質,不遲到早退、大小瑣事面面俱到,弄得自己精疲力竭……


「我老公經常很不理解的問,我每天這樣辛辛苦苦累得不成人形,究竟所為何來?……原本我認為每一個人不管是哪一種身份或扮演哪一種角色,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理想,無論如何都要試著去完成。試過之後,我知道環境條件或制度都不可能使我在短期內擁有或達成自己的理想,因此我願意重新過那種輕鬆、無慮、純家庭主婦的生活。」1990年中,宋岡陵對無法突破的演藝事業感到無力,將生活重心轉往家庭與服裝副業,先前的婚姻危機也煙消雲散。
「人要自己而活,如果我覺得夫妻分開住的日子,能讓兩人都過得開心,為什麼一定要拘泥住在一個屋簷下互相折磨、要求呢?」1994年6月,結婚十五年的宋岡陵和丈夫決定分居,她回憶雙方相處有悲有喜,隨著兒子出生,個性差異越見明顯,十年來常是吵了好、好了吵的僵局。夫妻本期待分居是重聚的開始,無奈事與願違,最終於1995年3月正式離異。婚姻劃下句點,連續遭逢雙親過世的宋岡陵言談間盡是「非離不可」的落寞:「我已無力再應付這段糾纏不清的婚姻,如果再不為自己找一片可以呼吸的空間,後半生將要面對什麼樣的精神折磨,能不能平靜度過,很難說。」別於過往美麗高雅的貴婦形象,她收斂光芒、潛心宗教,尋求心靈上的依靠與滿足。


離婚後,宋岡陵曾為親人背負官司、拖累財務,也曾經商有成、風光亮麗。2003年,她放下事業,專心到輔大神學院進修,不願用「看破」或「看透」的字眼,而是更積極熱愛生命。最近幾年,宋岡陵銷聲匿跡,直到被通緝的消息曝光,才又引起輿論關注,資深記者陳念慈聞訊不勝欷噓:「她的折損,是在脫離前夫羽翼,失去保護傘後所面臨的人情冷暖。」
事隔三年,宋岡陵透過越洋電話訪問,第一次親自針對案件做出澄清。她表示在檢調單位寄發傳票前,就已移民美國,因此對股東提告之事毫無知悉,也不明白:「何以公司結束了這麼久才提告?」現在的她,已將往日種種留在過去……「可以確定的是,一切的繁華、絢爛真的已經離我很遠了。」


九十分鐘的電影、千分鐘的電視劇都是相同結尾—許多年後,花白頭髮的羅聖提在一所靜僻的小學找到黎薇,只是她早將那段誓言永生不忘的愛戀遺忘。聖提反覆提醒,黎薇才幽幽說聽過名字,但他很好看,不似眼前人又老又醜……再海枯石爛的唯美愛情,也不敵光陰與現實的磨難。〈塔裡的女人〉末了的蒼涼,是整齣戲最寫實、最觸動的部分。
化老妝的汪玲與宋岡陵頗為神似,畫面彷彿時空交錯。快速體驗黎薇一生的兩人,多年後想起這個角色,會不會由衷感嘆「戲如人生」—或許沒遇上劇中人這般濃情烈愛,卻有另一番高潮迭起……尤其是自恃甚高的宋岡陵,或多或少有黎薇的影子,而現在的她,似乎做出異曲同工的抉擇。

參考資料:
1.《聯合報》、《民生報》1974年1月22日~2011年4月16日,宋岡陵相關報導共六十八則。
2.本報訊,「汪玲今赴日深造 葉玲嘆港居不易」,《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4月12日。
3.趙堡,「汪玲眉開眼笑」,《聯合報》第八版,1964年10月22日。
4.焦雄屏,《改變歷史的五年》,台北,萬象圖書,1993,頁3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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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摘要:【兩代明星比一比】汪玲、宋岡陵【主題】塔裡的女人:分別在大小銀幕詮釋無名氏小說《塔裡的女人》的兩代氣質女星
播放歌曲:連續劇「塔裡的女人」同名主題曲(葉璦菱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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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狄娜的永恆摯愛


狄娜的永恆摯愛
粟子

一生不乏冷靜或瘋狂的追求者,「奇女子」狄娜(1945~2010)對愛情向來抱持灑脫心境,合則來、不合則去,看得很開很寬很自由。這些可有可無的蜜蜂蒼蠅,費盡心思爭寵,永遠無法成為狄娜此生摯愛,因為早有人佔據這獨一無二的位置—喚她媽媽的親生寶貝馬天如。相較混亂爆笑的藝人育兒經,狄娜在講述親情的自傳書《從母到友》(香港:天原文化,2010),展現身為人母的慈祥與睿智。文字間,她是位很平凡也不凡的母親,細細描繪既感性又理性的態度,傳遞善良正義的個人精神。


「我的答案一定要有啟發性,讓你自己習慣思考,才能培養你的判斷力,這樣你成長的時候才不會受人擺佈,不會盲從附和,才能分辨是與非。」儘管是第一也是唯一一次做母親,狄娜卻有著與眾不同的育兒觀念,機智妙喻處處,如同一位熟悉兒童心理的實踐者。她認為,無論孩子幾歲,都應該引導他面對現實—以打針為例,以「會痛但可用來消滅病菌」取代「不要怕、不會痛」,不讓微不足道的小謊毀壞親子間的信任。此外,狄娜用「給其他人做好榜樣」循循善誘,而非在眾人面前數落「不乖」;無暇照顧時準備孩子感興趣的童話書或遊戲,關心引發叛逆情緒的原因多過指責與命令。
「媽咪的年紀開始老了,還能有多少時候實現給你講『真實的故事』的願望?……不論何年何月,媽咪在與不在,這本書將會陪伴著你。」狄娜對好的壞的真的假的都盡量坦承,因為堅信實話遠比謊言受用。在「媽咪不在」的日子,已經不再是孩子的孩子,仍可透過儲存書中的隻字片語,反覆品嚐這份愛的真諦。


不同於對骨肉的難以割捨,狄娜坦承從結婚之初就有離婚念頭—不僅藉由各種機會讓丈夫遇到「感情蛋」的承接者,亦希望找個「能夠助己離婚且不會再結」的對象。經過一番精心設計,另一半如她所願「無心插柳」發生外遇,手續在狄娜主導下迅速辦妥,好不容易達成目的她,甚至送給即將再婚的前夫汽車大禮。回顧必須分手的原因,她坦言覺得丈夫愛妻子超過孩子,即扮演父親角色並不稱職,甚至懷疑日後非親生的指控(1999年前夫自稱與馬天如無血緣關係),當時就已埋藏對方心底(狄娜始終有數不清的追求者,前仆後繼獻殷勤,難免招來丈夫妒恨)。
既然費盡心思「離」,當初又為何要「結」?狄娜自述正是「過分同情別人處境」的性格導致—當時男方愛得凶猛卻弱得徹底,不分晝夜、要生要死,終於勉強打動芳心。無論現實如何曲折,一切是否真如理想,狄娜愛情觀倒是很值一書:「我認為每個人應該對自己付出的感情負責,既希望能享受愛情的歡樂,就要有勇氣承擔愛情的痛苦,不要期望你愛對方就要回報。……當你產生愛的感覺時,你已經得到珍貴的回報,你應該感謝那個令你產生愛念的人,而不苛求更多。」畢竟愛是很複雜又無法言傳的化學變化,能遇上這樣一個令彼此歡愉的對象,已是難上加難的緣分。


結婚懷孕生產處處受累受苦,獲知女兒生下的一刻,狄娜腦海浮現的竟是母親得知她未婚懷孕時的賭咒:「你將來生一個像你一樣的女兒,你就知道報應了!」狄娜心中暗暗起誓:「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未婚懷孕,我一定能理解你……只要不是惡意傷害別人,我一定都會原諒你!」然而,這個從小不願當女孩子的女兒,二十二歲選擇接受長達七年的變性手術,由Martina變成Michael。經歷這場重大非常的決定,狄娜婉轉寫到:「你選擇的人生道路,不生子女,而我永遠都沒有機會做『氣壞了的母親』或著是『原諒的慈母』。」
「你所選擇的航道,是媽咪非常陌生的,但你既然主意已決,我就會無懼於揚帆出海,我會與你共同掌舵,……我們這對最要好的朋友將永遠手牽手……。」曾經以為母親萬能的小孩,轉眼已是知所承擔的大人,自然而然卻也快如閃電。一如書名《從母到友》,親子關係勢必會隨著年歲增長有所轉化,但不變的是相互支持關懷的核心價值,一種無可取代的濃厚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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